办理考籍相关证明须知
1.遗失毕业证书的考生,按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毕业证书。考生可以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毕业证明书》时,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彩色大一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后,考生可在20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到省考办领取《毕业证明书》。
2.遗失《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可以向省考办申请补办。办理时考生须到省考办提交毕业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后,考生可在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到省考办领取。
3.需要办理成绩证明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省考办申请打印成绩单,申请办理后,考生可在7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到省考办领取。
4.考生在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更正、成绩更正等手续登记后,可以在30个工作日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省考办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反馈。凭外省颁发的计算机或英语等级证书申请办理的免考手续,视查验证书的实际所需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