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17号)
二、支持对象
清远高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一区多园范围内纳入火炬统计的企业。
三、支持对象的条件
(一)以下条件需全部符合:
1.新成立1年以上或迁入前有4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信誉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及主要控制人无违规违法记录和严重失信行为,主要控制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4.符合国家有关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5.未获得过市级联合科技信贷资金支持;
6.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
(二)以下条件需至少符合一项: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省或市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
3.获“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4.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
5.近5年内获得国家、省、市科技立项的企业;
6.拥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3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企业、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电子信息技术类企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四、入池申请流程
1.发布通知。双创中心定期发布关于清远市普惠性科技金融风险准备金入池申请的通知。
2.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向双创中心递交《清远市普惠性科技金融风险准备金入池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审核。双创中心将收集到的入池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填写《清远市普惠性科技金融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审核评分表》《清远市普惠性科技金融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汇总表》。
4.评审。联席会议对双创中心提交的企业入池资料进行评审,核定拟准入企业。
5.公示与推荐。双创中心将拟入池企业向社会公示,并依据公示反馈结果决定是否向企业发放《清远市普惠性科技金融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推荐函》,入池企业有效期为一年。
6.银行审批。建设银行清远分行根据《清远市普惠性科技金融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推荐函》对企业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7.准备金划拨。双创中心依据银行出具的贷款审批结果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划款申请函出具财政风险准备金划拨通知书。
8.银行放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将贷款划拨至对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