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主动公开〕
清科函〔2020〕38号
李洋代表:
您在清远市第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扶持民间科普事业的若干建议》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2020年6月发函至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市科技馆等各单位征求答复意见。2020年8月4日,我局组织清城区、清新区科技、科协部门及有关代表开展了科普工作的实地调研和考察,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局综合了相关部门意见和调研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科技创新,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科技创新大军的持续培养,积极推动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协同跨越发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开展系列科普专题活动,大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科普事业发展政策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科普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大力扶持科普事业发展,培育民间科普力量,依托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建成了一批科普教育基地,形成了一批特色科普活动品牌,同时大力开展社区科普、农村科普、校园科普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科普税费优惠政策。全市财税部门不折不扣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大力扶持民间科普事业发展。三是出台系列科普政策。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清远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2年)》(清府办〔2017〕47号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清府〔2018〕5号)、《中共清远市委印发<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清发〔2018〕13号)、《清远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的若干规定》(清发〔2012〕27号)等重大政策措施,扶持科普事业和科普人才发展。市科协还制定了《清远市科协关于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2019年),市科技局每年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设置科普专题,支持民办、非民办机构开展科普工作。每年市级财政科普专项经费达300多万元,有力支撑了科普场馆建设、科普活动开展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二、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设市县两级科技馆。清远市科技馆正在建设中,今年底将可完成基建,明年将开展布馆工作。英德、阳山等县(市、区)已建有科技馆,为当地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科普宣传阵地。二是建成一批科普教育基地。依托清远天安智谷有限公司、广东良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市少年宫、市博物馆、连州地下河、英德宝晶宫等先后建成了20多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满足社会群众科普需求。三是建成一批校园科技馆(室)。市科技局每年从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设立专题支持中小学科技馆(室)建设,先后投入300多万元在清远市第一中学、连南寨岗小学等14所中小学建设了科技馆(室),较好满足了中小学生科普需求。四是建成一批社区科普阵地。近年来,结合创文工作,大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村居委都专门设置了科普宣传栏,把科普知识送至社区群众身边。清城区还重点建成了“科普一条街”大型科普长廊,打造了“科普宣传流动站”覆盖200多台公交车,每年定期更新科普宣传广告片上百条,建设了“科普e站”助力“科普中国”在清远校园和社区落地,让学生和群众可以实时享受到最前沿的科普“大餐”,宣导更多接地气的科普内容和实用信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完善科普活动内容
一是大力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利用“科技活动月”“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全市各级科技、科协部门均开展系列重大活动。比如2020年,在清远市“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通过直播的方式展览了近几年清远市科技成果,激发了群众科技创作热情,在社区开展了“疫路同行·科技助力”、“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健康安全科普系列等科普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围绕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镇场、村居等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响应中央号召,重点围绕垃圾分类等科学知识,引导村、居民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明和习惯。同时,选派了260多名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帮助贫困村助农兴农,提高农村农民科学素养。三是大力开展校园“科技节”活动。先后组织全市24所中小学开展了校园“科技节”活动,利用“科技节”的科普知识宣传、成果展示、竞技等内容,掀起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潮。四是大力举办各类科普大赛。先后举办了中小学生机器人比赛、科技创新实践能力挑战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在此基础上,积极组队参加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省科普讲解大赛,均获多个奖项。同时,培养了一批校园科技辅导员,全市共有400多名科技辅导老师受训,并推动各校创建校园科技创客工作室,大力培养青少年动手实践能力,吸引更多青少年关注学习高新科技知识,全面提升科技教育专业素质,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社会责任感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科普宣传手段
一是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围绕“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各职能部门主动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沟通,借助媒体力量,把科普主题活动向全市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加强与市电视台合作,通过制作“机器人”大赛专题片、广电云屏“科普宣传片”向广大市民开展科普知识宣传。二是利用新媒体进行科普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把全市科普活动、进展、成效推送至互联网上,扩大受众面。三是直接面向群众宣传科普。通过集市、摆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直接面向一线群众和居民,送科普知识到人到户,通过各部门、各单位努力,既把日常科学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又把新科学新知识新文明送到每个人跟前,发挥科普文明到人,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真正惠及每一个人的作用。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市科普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科普事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特别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目标和任务,我市科普工作还存在一定短板和不足,尤其是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政策不够细化、投入不足、设施不完备、活动不丰富等问题。为此,市科技局将联合市科协等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基础上,适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科普工作支持,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财政力度,每年从科普专项经费和科技计划经费中专门列支支持科普事业发展。二是支持民间科普事业发展。在年度科普专项经费和科技计划经费中,在竞争立项基础上,优先支持民间科普事业发展,培育全社会科普力量。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和细化扶持民间科普机构发展的措施。四是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少年科技行”等大型活动,不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科技馆、地方展馆,形成政府与民间科普互动,支持各类科技馆发展。五是优化科普宣传工作。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自媒体等基础上,重点打造科普传播与宣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科普宣传,加强与电视台、电台、网络及社区联络与互动,实现科普宣传的全媒体全覆盖,提高全社会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度。六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发挥科协职能作用,市县两级科协部门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与全市各类科普机构和单位进行沟通和衔接,确保上级政策及时高效传达到基层。
感谢您对我市科普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函复。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