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1﹞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20〕968号)的部署,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就调查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
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国家专项科技统计调查、省专项统计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调,计算机系统操作、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由清远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承担。
二、数据报送要求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报表、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报表,经填报、审核完毕后打印,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系统中上传封面盖章件并上报一式1份纸质表。
2.其他报表,经填报、审核完毕后打印,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一式2份纸质表。
3.未能填报的单位需出具未报原因及证明材料一式2份纸质表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时间、方法和地点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在2月2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2.火炬计划及省专项调查在2月2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3.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收集填报,在6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4.科普统计调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纸质报表待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市高企协会。
四、注意事项
网上填报的各系统,里面有通知公告、填报须知、相关下载等功能。建议各单位填报前,先下载调查表,充分了解报表的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再在系统中填报数据。
五、联系人及电话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朱雪芬 0763-3361417
市高企协会:邱湘平 0763-3639145 QQ:14298200
纸质资料收件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号社科大楼11楼 清远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附 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字【2020】968号).pdf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