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广清产业园科创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1〕10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1〕1036号)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王美,联系电话:336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