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三批)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9-26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壮大和优化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健全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开展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三批征集和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志愿为清远市农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教人员,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入库: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工作安排。

(二)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基层农村专职(兼职)进行科技服务、技术指导或创新创业,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农业新技术。

(三)身心健康,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程序

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泛动员本单位、本地区科技人员申报入库。拟提出入库申请的人员,填写《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经市科技局组织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

三、申请方式

(一)清远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拟申请入库人员填写《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寄送至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二)各县(市、区)拟申请入库人员填写《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寄送至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入库人员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与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及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负责汇总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填写《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汇总表》,并于2021年10月20日前统一将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至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骆惕俊

联系电话:0763-3666012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9号之三科技生活服务楼103室

电子邮箱:qykjnsk@126.com

附件1: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表.doc

附件2: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et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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