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来源:市科技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9-21

   《清远市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3月29日至4月29日在清远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已截止,收到4条反馈意见建议,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反馈形式

时间

提出修改意见情况

采纳情况

若不采纳,不采纳的理由

1

电子邮件反馈

2022.4.1

  建议将第四条中的第2项内容“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修改为“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或者研发投入金额在1200万以上”。

部分采纳

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力度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其他企业可通过重大科技专项开展技术攻关。

2

电子邮件反馈

2022.4.1

  建议将“第四条发榜方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1.企业注册地为清远市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2.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修改为:“1.企业注册地为清远市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2.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

不采纳

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力度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其他企业可通过重大科技专项开展技术攻关。

3

电子邮件反馈

2022.4.2

  建议将“第四条....2.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修改为“第四条....2.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或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

不采纳

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力度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其他企业可通过重大科技专项开展技术攻关。

4

  建议将“第五条....揭榜方是指全国范围内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修改为第五条....揭榜方是指全国范围内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不可为同一技术需求的发榜方。”

采纳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