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清远市新一轮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

来源:市科技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29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6)》要求,前期我局面向全市80个乡镇开展了新一轮科技需求征集,现根据各乡镇科技需求,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征集选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农村科技特派员应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所对接帮扶乡镇的技术需求,热心“三农”工作,具备良好的对接基础和科技服务能力。

  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原则上应由3人组成,其中1人为团队负责人,鼓励专业互补组团申报(可多单位组合),且必须契合《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需求征集汇总表》(附件2)的乡镇科技需求。

  二、结对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结合《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需求征集汇总表》(附件2)乡镇科技需求,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赴意向乡镇开展实地对接,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联系,按照“双向选择”原则自行商议结对。结对成功的乡镇应为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凭证,推荐函需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商议出具,由工作队队长签名,并加盖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公章(如工作队无公章的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推荐函应明确特派员团队各成员姓名、从事专业及技术职称等信息。原则上每个乡镇只能出具一份推荐函,每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只接受一份推荐函。

  三、申报要求

  按照“一人一团一任务”的原则,每名农村科技特派员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承担一项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重点派驻任务。请有意向申报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根据乡镇产业特色凝练帮扶项目,并填写《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申请表(2024-2026)》(附件3)。于3月1日前将推荐函及《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申请表(2024-2026)》(附件3)报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3月5日前将团队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电子邮箱:qykjnsk@126.com。

  我局将对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核,重点考虑需求相关性、帮扶便利性、帮扶基础及成效、驻镇工作队(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等因素,确定重点派驻任务推荐名单报送省科技厅。

  联 系 人:骆惕俊

  联系电话:0763-3666012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百千万工程”开展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重点派驻任务(2024-2026年)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需求征集汇总表.xlsx

  附件3: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申请表(2024-2026).doc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3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