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正式启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7至9月每月组织一批,每批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
(二)符合需要实地考察的企业请于8月30日前系统提交申请(如逾期申请将无法安排实地考察,会导致不推荐申报),市科技局将在9月份集中组织实地考察后系统推荐。需要实地考察的企业情况如下(符合条件任一):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二、有关要求
(一)参评企业应强化诚信意识,对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确保提交的信息内容和佐证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履行诚信申报承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协调好有关园区积极发动辖区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协助市科技局做好部分企业实地考察的准备。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黄剑文,电话,0763-3360585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