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清科〔2022〕24号)有关规定,拟对逾期拒不配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验收的项目予以终止结题。现公示相关项目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终止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及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属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永业
电 话:0763-3666283
地 址:清远市清城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
邮 编:511518
附件:2025年度拟终止结题项目公示信息表(第一批).doc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