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对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清府〔2020〕6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进行评估。
根据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有关规定,计划对《若干政策》的实施情况、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是否和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有所冲突;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及其理由;哪些内容需要修改和补充等进行评估。为此,向社会公众征求《若干政策》的评估意见,请按照上述所列评估内容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20日。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反馈,反馈函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文内容、相应修改意见、修改依据、联系方式等。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
联系电话:0763-3364173
附件1: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wps
附件2:《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评估意见征求表.doc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