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6号)(以下简称“入库通知”)要求,现将清远高新区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入库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发布入库通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省的入库通知及我市资金申报等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请及时为申报单位做好该专项资金的申报指导工作,对申报项目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收集到的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2份)(详见附件5)、申报资料光盘(1套)、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1)、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附件3-2)、2026年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3)以及书面审核意见(附件4)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请申报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三、请同时做好入库项目择优排序。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请在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中按照排序推荐项目。
四、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相关管理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美,电话:0763-3362943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zip
附件2.清远高新区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年).doc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