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项目为牵引,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0-19

日前,清远市科技局印发《关于下达清远市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给予29个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立项支持,下达项目资金2400万元,其中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140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1000万元。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企业创新发展水平。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远市科技局紧盯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市和粤北生态发展区科技创新示范市建设目标,坚持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以科技项目为牵引,积极争取省级科研资金,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全年累计立项70项,下达科研资金4000万元,惠及企业100余家。

得益于科技创新资金的持续投入,全市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健康发展。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稳步提升,省级高新区建设有序发展,新增2家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新认定11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有望突破7家。  对外交流合作效果显著。积极推动清远市政府与中山大学等5所高校院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成豪美新材与中科院沈阳金属所共建高性能金属材料新型研发机构;争取广清科技合作和广清对口帮扶科技项目5项,立项资金550万元。  科技创新主体稳步发展。组织推荐202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计2021年高企存量将超过390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72家,增速居全省前列;认定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振兴计划(扬帆计划)团队3个。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设立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专项,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围绕三农产业和生态发展需求,对接乡村、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技载体开展科技服务;加强三农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打通科技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建成三农科技服务站线下站点5个。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拟制《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高新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印发《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相关条款实施细则》《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条款实施细则》,持续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热情。

下一步,清远市科技局将围绕“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总目标和战略定位,立足南部融湾发展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总体开发保护格局,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通过优化区域创新发展格局,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的创新平台体系,营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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