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外国人来华就业劳动合同期限有讲究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0-16

外国人来华就业劳动合同期限有讲究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普通案件(以案释法)

案例报送单位: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供稿: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张凌

审稿: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王美

检索主题词:外国人 来华工作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XX英语培训机构于2010年10月聘请了一名美国人,并办理了“外国人来华就业许可”。由于该名美国员工表现良好,在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2019年XX英语培训机构又要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该员工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XX英语培训机构有些犹豫,他们担心,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还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调查与处理】

外国人在华就业有其特殊性,外国人在华就业期间应当取得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该证件到期后, 外国人在华就业的前提条件消失,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自然产生,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所以该英语培训机构不需担心与外国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

【法律分析】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第八条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 (有互免签证协议的, 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 《外国人就业证》 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依据法律规定,“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一旦到期, 外国人在华就业的前提条件也就自然消失,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自然产生,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

【典型意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该公司的这名美国员工已经符合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这名员工是中国人,则除非该单位出现破产等法定事由或该员工出现过错,否则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但是外国人就业有其特殊性。所谓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外国人在华就业期间应当取得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这个证件一旦到期, 外国人在华就业的前提条件也就自然消失。无论外国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什么类型,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自然产生,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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