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清科〔2021〕18号)和《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实施细则(第二条),我局经申报、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拟入选名单。现将名单及奖励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反映,所提异议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留下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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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拟入选名单及奖励资金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拟入选名单及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