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3-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清科〔2021〕18号)和《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实施细则(第二条),现下达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477.5万元(具体名单和奖励金额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表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

2021年度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奖励金额

备注

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50


2

广东嘉博制药有限公司

50


3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


4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50


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2.5

已申报《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7.5万元

6

稀美资源(广东)有限公司

50


7

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42.5

已申报《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7.5万元

8

清远忠信世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0


9

广东雅迪机车有限公司

42.5

已申报《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7.5万元

10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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