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0-21


清科函〔2020〕42号

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批)入库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个人自愿申报,工作单位同意,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等程序,市科技局完成了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批)的入库工作,现将通过审核认定的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名单予以公布。

各农村科技特派员要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市级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农业新技术。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技术指导,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贫困村精准脱贫。


附件.清远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批)名单.pdf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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