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清科〔2013〕59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清远市产学研合作专项、工程中心建设专项、创新型企业培育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以上项目如有异议,公示期间请向市科技局举报,举报请用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产学研结合科
电 话:0763-3360585 3362943
附件2:2013年度清远市工程中心建设专项拟立项项目.xls
附件3:2013年度清远市创新型企业培育专项拟立项项目.xls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