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6〕8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科技创新券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清科〔2016〕3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清远市科技创新兑现(第二批),具体材料由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负责受理。请各单位根据《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于2016年11月16日前把兑现材料提交到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
受理地址:清远市高新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二楼
联系电话:0763-3509740
电子邮箱:qykjcxq@163.com
清远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