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6〕50号
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6〕1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16年广东省高企评审工作共3批次,为确保高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清远市的受理截时间为:
第一批 系统推荐截止时间:7月22日 纸质受理截止时间: 7月26日
第二批 系统推荐截止时间: 8月22日 纸质受理截止时间: 8月26日
第三批 系统推荐截止时间:10月14日 纸质受理截止时间: 10月18日
二、现场核查
市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到各县(市、区)的企业实地核查,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企业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将核实意见表纸质寄送到产学研结合科,电子版发送到340313131@qq.com邮箱。
联系人:郑永业 联系电话:3360585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