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11-04

清科函〔201441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清远市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围绕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科技创新机构建设等组织实施2014年市级财政支持科技计划,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今年市科技计划设置如下: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含疾病防治、中药材种植及开发、节能环保技术、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工业领域(含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创新机构建设(含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券等六类十三专题。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清远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财务制度健全。除医院、学校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不在支持对象之列。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算投入、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量化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合同书、验收的依据,合同书指标须与申报书指标一致,不得调整

(三)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函,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的,应同时承诺当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自行补足,保证项目总经费投入不变企业自筹新增经费不少于申请资金的3倍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1.承担单位有3项以上(含3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2.承担单位有1项以上(含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逾期1年,未提交验收申请的;3.项目负责人有2项以上(含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4.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的。

(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1.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须提供的必备附件材料不齐的;2.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牵头申报2项以上(含2项)科技计划项目的;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的;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七)项目实施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从项目申报当月开始。

(八)优先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显著效益(如发明专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的项目。

    (九)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提供联合申报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职责。

 、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管理人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各单位注册后,项目申报人通过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qystms.gdsti.net/stmsres/)提交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本单位管理人员审核提交,系统申报需使用Internet Explorer 7以上的浏览器,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筛选,联合行文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市直主管部门直接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市科技局、财政局。 

四、有关要求说明

(一)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工业领域对应的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专题六、专题七、专题十二统一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的“清远市产业技术与研究开发资金”栏目中申报。

(二)所有项目必备的附件材料:

1、项目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单位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资产负债表

(三)重要提示:必备材料不齐的企业项目不能进入评审环节,也不再另行通知企业补齐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113日至123日下午5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4129日下午5点。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12 15日前送市科技局受理窗口,过期恕不受理。

    、联系方式

计划与管理科  温志业 张建兰 3371010

产学研结合科  陈明辉 郑永业 3360585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九号科技楼首层 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方式:欧恺璐,3361682。

 

    附件1:2014年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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