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善我市科技型企业的融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产业化,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6〕18号),现就2016年度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的通知》第三章。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请材料详见附件二。
(二)初审。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分中心对企业的资质、技术先进性、科技创新历史记录、科技信用等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
(三)复审。合作银行对初审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形成拟准入项目清单。
(四)联合评审。联合评审小组(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合作银行)对拟准入项目联合核准。
(五)核准结果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
(六)合作银行发放贷款。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核实撤消贷款申请,并由市科技局取消该企业3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二)受理材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6〕18号)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全年受理,集中评审。
(二)受理窗口:广东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分中心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清远大厦908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梁土荣 3361682 13580311190
郝永波 3361682 15626666453
附件一:《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6〕18号)》.doc
附件二: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申报材料列表.doc
关于开展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分中心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