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
专项项目的通知
清科〔2014〕32号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水平,促进全市专利申请量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现组织2014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按照“2014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
2、申请单位应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加可行性,避免随意性。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承诺自行补足。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当地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或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2、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或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对申报的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
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或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审核同意推荐后盖章,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到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潘允雄,林成辉 联系电话:3363440)
附件:2014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
清远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014年11月18日
2014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doc
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doc
清远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县(市、区)推荐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