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20〕17号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清财评〔2020〕3号)要求,我局现对2019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含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一、相关要求
1.请通知各资金使用单位填写《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1);
2.按照参考格式撰写自评报告(附件2);
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需要在佐证材料文件名上增加《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的材料编号,如1.1、1.2)。
4.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包含专题一: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二:疾病防治,专题三:环境及危化品安全技术,专题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题五:软科学研究等五个专题;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包含专题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型科技)、专题九: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专项)两个专题;
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包含专题六: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包含专题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二、自评材料提交方式
资金使用单位须将《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及递交清单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放置于同一压缩文件内,按照“专项资金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0年5月7日前按专题分别报送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专题一: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二:疾病防治、专题三:环境及危化品安全技术、专题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型科技),联系人:林成辉,电话:3371010。
专题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题九: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王美,电话:3371351。
专题五:软科学研究,联系人:康海燕,电话:3362209。
专题六: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专题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联系人:黄剑文,电话:3360585。
地址:清远市鹿鸣路二号机关7号楼5楼,邮编:511518。
附件:1.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2.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
4.2019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清单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