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远市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27

清科函〔2020〕17号

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清财评〔2020〕3号)要求,我局现对2019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含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一、相关要求

1.请通知各资金使用单位填写《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1);

2.按照参考格式撰写自评报告(附件2);

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需要在佐证材料文件名上增加《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的材料编号,如1.1、1.2)。

4.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包含专题一: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二:疾病防治,专题三:环境及危化品安全技术,专题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题五:软科学研究等五个专题;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包含专题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型科技)、专题九: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专项)两个专题;

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包含专题六: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包含专题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二、自评材料提交方式

资金使用单位须将《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及递交清单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放置于同一压缩文件内,按照“专项资金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0年5月7日前按专题分别报送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专题一: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二:疾病防治、专题三:环境及危化品安全技术、专题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型科技),联系人:林成辉,电话:3371010。

专题四:科技创新人才培育、专题九: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专项),联系人:王美,电话:3371351。

专题五:软科学研究,联系人:康海燕,电话:3362209。

专题六: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专题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联系人:黄剑文,电话:3360585。

地址:清远市鹿鸣路二号机关7号楼5楼,邮编:511518。


    附件:1.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2.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自评佐证材料递交清单

              4.2019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清单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