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技金融产业全面融合发展,引导科技金融广泛惠及科技型企业及各类“双创”主体,缓解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17号)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6〕18号)等有关规定,市科技局起草了《清远市科学技术局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分行关于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2017年5月2日至6月1日
二、征集方式:
(一)来函请寄:清远市新城鹿鸣路二号市机关7号楼5楼计划与管理科(邮编511518)
(二)电子邮件:qykjjhk@126.com
(三)联系电话:0763-3362316、3371010
三、征集意见建议的汇总和采纳
征集活动结束后,市科技局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筛选,提交市政府研究确定,按规定程序公布实施。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日
附件: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分行
关于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科技金融产业全面融合发展,引导科技金融广泛惠及科技型企业及各类“双创”主体,缓解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17号)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6〕1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建设银行清远分行共同研究后,一致同意在《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项下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推动科技、金融、产业的融合,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促进小微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改善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二、工作方案
在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2000万)的基础上,向省科技厅申请500万配套风险准备金,成立省市联合风险准备金。市科技局与建设银行清远分行以《小微科技企业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评分卡》的使用为基础,共同推进普惠性科技金融业务。单个企业贷款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年限不超过3年。省级风险准备金存放于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的省风险准备金专户,由市科技局监管使用,市级风险准备金根据市联合科技信贷方案申请流程、按10%贷款金额划拨至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的市风险准备金专户。单个不良贷款项目贷款产生的本金损失,按建设银行15%、省市联合风险准备金85%的比例予以承担;省市联合风险准备金承担部分按省35%、市50%比例承担;市级风险准备金承担部分由市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6:4比例分担。
普惠性科技金融业务适用的客户除符合八大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技术)之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进驻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在孵科技企业和青年创客。
2.符合国家关于小微企业规定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1)企业名下有1项已授权且有效的发明专利;(2)企业名下有1项当前有效的软件著作权;(3)企业名下有2项当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4)企业名下有3项当前有效的外观专利。
(一)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向建设银行清远分行提出申请,填写《小微科技企业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评分卡》,并附佐证材料;
2、建设银行清远分行进行评估后,将意向放贷企业资料送至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分中心(下称:“清远分中心”);
3、清远分中心对指标细项的真实性初审后报市科技局审核;
4、市科技局审核后,召开联合评审会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银行),并出具会议纪要;
5、市金融局根据联合评审会议纪要,按10%贷款金额划拨市级风险准备金;
6、银行放款。
(二)风险代偿机制
当贷款产生损失时,先由省市联合风险准备金进行代偿,最高额度以各自专户中的风险准备金余额为限。市级风险准备金按《清远市联合科技信贷试点方案》(清府办﹝2016﹞18号)相关代偿机制执行,市风险准备金代偿后,省级风险准备金经市科技局审核后进行代偿。省市联合风险准备金履行代偿责任后,由建设银行清远分行向借款企业进行追索及执行资产保全。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在抵扣追索费用、违约金后,按省市分担比例返还到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专户。
三、推进措施
(一)成立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市科技局局长担任组长,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建设银行清远分行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建设银行清远分行职能科室(部门),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分中心、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加强宣传推广
依托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清远分中心、各大产业园区、孵化器、以及建设银行清远分行各网点,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宣传推广和培训。及时跟踪反馈试点实施效果,做好贷款金额、新增专利、成果转化、企业经营业绩等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配合银行建立专属审批授权体系
推动建设银行清远分行以评分卡为基础作为“技术流”、“能力流”的应用载体,进一步降低小微科技型企业融资准入门槛,科学提高融资金额并配套给予差别化价格优惠,有针对性地建立差别化审批授权体系,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充分调动银行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四、进度安排
2017年4月,向省科技厅申请配套风险准备金,出台相关政策与操作方案等。
2017年5月,建设银行清远分行和市科技局对相关执行人员、营销人员进行培训,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
2017年6月,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业务。
2017年7月,总结经验,完善服务流程,形成常态化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安排,制度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
(二)加强宣传辅导
借助各媒介和平台,在各大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积极宣传推广,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对接,提高效率,营造良好科技金融环境。积极发挥建行清远分行各营业网点的支撑作用,在各营业网点积极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服务。
(三)银行建立免责机制
为鼓励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业务,建设银行清远分行对办理普惠性科技金融业务的客户经理及相关人员实施信贷风险尽职免责政策,有效解决其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