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推动清远市森林城市的发展,扩大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夯实我市森林生态基础,全面推进绿美广东大行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清远建设水平,增加森林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乡。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我市现开展“2022年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广东省林业局、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办单位:清远市林业局、清远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清远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1-31日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小学、中学及高校学生征集,共设置5个组别,分别为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大学组。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以“陪你看过的绿色风景”为主题,利用征文、书画、摄影三种形式充分展示清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身边生态环境发生的变化及在植树造林、自然保护地建设、石漠化公园、绿道建设、乡村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聚焦清远的生态环境、林业发展、自然风光、林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林业一线先进人物风采,讴歌绿色装点城市生活,反映我市生态文明和森林城市建设的新风貌。
(二)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须为学生本人原创,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富有时代气息、紧密联系实际,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严禁抄袭、剽窃等违规违法行为。所有投稿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1.征文类
征集范围: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
征文作品:文体不限,题目自拟。
字数要求:小学低年级组150-300字、小学高年级组400-600字、初中组600-800字、高中组(含中职)不低于800字。
投稿方式:作品以电子方式投稿,提交word格式文件,同时需标注好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就读学校、所在年级、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
2.书画类
征集范围: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及高校学生
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等书体不限,书写内容提倡自撰诗词(草书、篆书等书体需另附释文)。注意请勿用红纸、黑纸等深色纸书写。
绘画作品:含国画、油画、素描等,形式不限,尺寸不限。
投稿方式:作品以电子方式投稿,扫描成单张JPEG/JPG格式的图片(大小不低于10MB)。同时需提交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就读学校、所在年级、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及100字以内创意说明。
3.摄影类
征集范围:摄影类作品仅面向我市高校学生征集。
摄影作品:投稿作品必须为2020年以来拍摄于我市辖区内。
投稿方式:作品以电子方式投稿,格式为JPEG/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10M。同时需提交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就读学校、所在年级、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及100字以内创意说明。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邀请专业人员对投稿作品进行公开公正的评审,各组别各类作品共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个组别各设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将授予“优秀辅导老师”。对获得以上奖项的同学和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清远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推广。
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拥有作品署名权。活动主办方对参评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主办方有权将征集作品及文字说明用于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旅游宣传开发等非营业性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不再付酬。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核实后将取消获奖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发动。本次活动是清远市“创森”系列活动的重要活动之一,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为下一步创森知晓率、验收做准备,营造全民创森的浓厚氛围。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根据征集范围(书画类、摄影类),每类作品报送不少于5篇(幅);各县(市、区)教育局向所属区域范围学校发出征集,根据征集范围(征文类、书画类),每组别、每类作品报送不少于5篇(幅);市直各学校(征文类、书画类)根据征集范围,每组别、每类作品报送各2篇(幅)。
(二)分区落实,按时报送。请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投稿作品(作品名统一为:清远创森作品投稿-作品类别-学校全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报名表(附件)的纸质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一并打包报送至清远广播电视台工作邮箱1160973281@qq.com。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