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六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基地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有关材料审查(包括建设项目合规性)并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8月4日前一并报市林业局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附件: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六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林业局
2023年6月7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六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基地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有关材料审查(包括建设项目合规性)并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8月4日前一并报市林业局改革和产业发展科。
附件: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六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林业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