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18

        2023年,清远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林业部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时代清远林业高质量。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人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卫带头宣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领会,狠抓落实。制定专题学习培训方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专题党课、党员干部会、座谈交流等多形式、多途径、高质量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宣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林业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清远林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渠道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公园、进社区、进机关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审议依法行政工作重大法治事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和落实普法规划、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二)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林业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受理、公示、审核、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据统计,我市2023年至今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8万份,采伐林木蓄积164.9万立方米。是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强化林地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加快重点项目报批,及时解决了粤港澳大湾区 500 千伏外环西段工程项目(清远段)、清远供电局220千伏白庙输变电工程项目(A、F线)和清远500千伏清城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72宗,使用林地面积585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1.4863亿元。是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我市于4月底前完成了省下达2022年的森林督查案件工作任务,共计查处整改涉林违法违规案件756宗,查处整改率100%。比省局的时限要求提前了5个月的时间,得到了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和省林业局的肯定。2023年国家下发我市森林督查图斑5292个,经核实,涉及违法违规案件563宗,已完成查处整改302宗,查处整改率53.6%。我局已敦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确保森林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印发了《清远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发布了《2023年度清远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并如实记录和归档。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健全由我局林政科骨干、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律师组成的专家团队,确保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庭应诉、推进依法行政中依法规范有效。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并安排专人梳理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全面落实《清远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积极推动省林业局出台的本系统减免责事项清单,结合清远林业实际,督导我市林业系统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二是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清远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便民举措,对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统筹优化,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协调和落实省级林草行政职权调整由有关地级以上市和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相关工作。配合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依法保护涉林企业、个体的合法权益,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对镇街林业行政执法督导。持续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承接涉林事项实施情况的调研和督导,扎实推进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联合市公安局开展镇街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职权下放真正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印发《清远市林业局行政违法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强化指导和监管,提高基层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巡查,据统计,2023年(按国家林草局统计口径截止2023年10月31日)我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10起,其中滥伐林木案399起,毁坏林木、林地案19起,违法使用林地案365起,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案8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案7起,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规案88起,违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规案5起,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案16起,其他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3起;查结案件872起,结案率为95.82%;行政处罚870人,没收非法所得1.1702万元,罚款2713.0823万元,没收木材13.88m³,没收野生动物7只,恢复林地5.5503公顷,补种树木232658株。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较去年案件发生数有所上升,强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一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充分发挥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大幅提升了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截止12月,我局信访办共收到群众通过来信、网上信访或来访反映信访事项共22批次,76人次。其中收到群众来信5件,网上信访13件,来访4件;22批次案件中共受理或转交办信访件20件,已办结19件。在办理的信访案件中:其中广东省林业局转办信访案2宗,清远市信访局转交办信访件8宗,政府12345民生热线转办信访案7件。二是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了林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解读、评估制度,完善风险预警模型。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及时修订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清单、流程图等。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贯彻执行持证执法制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严格按相关要求主动亮明身份,出示广东省人民政府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严格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政务服务窗口规范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三是加强事后公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自作出之日起严格按规定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其他林业行政执法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

        (八)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抓好普法统筹部署。制定我局“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点内容。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举办1期法治政府建设学法培训。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达100%。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美好人生 法治同行”、民法典、宪法、森林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3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不够均衡。自森林公安转隶后,原森林公安行政执法职能(行政处罚)归并到我局林政科,市林业局没有设置独立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执法人员编制,也没有专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大部分基层林业部门(镇街综合执法队)的执法机构编制和执法人员编制也没有建立健全,执法专项经费、执法装备仍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林业法治专业人员匮乏,法治建设工作效率有待加强。我局没有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工作主要是邀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法治专家、局法律顾问进行开展,日常法治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不够熟悉,工作成效有所欠缺。

        (三)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养的培训有待加强。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较少,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镇街基层执法人员学历和业务水平普遍较低。虽然我局每年都大力开展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养培训,但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

        (四)普法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我局认真落实了“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于偏远山区普通林农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由于观念存在分歧,在宣传教育的方法方式上还需要改进和创新,在提高林农群众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及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上仍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林业普法和执法力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和提升基层特别是镇街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以林业法治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为抓手,全面提高我市林业系统法治队伍综合能力,全面提升我市林业法治水平,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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