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2016〕29号
关于成立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审查工作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没红线划定成果验收检查办法和成果报告编制提纲及制图规划的通知》(粤林[2015]612号)的要求,为完成市级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验收检查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审查工作组,成员如下:
市级验收审查组组长:刘恩银(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黎锡光(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东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何建伟(党组成员、自然生态处主任)
成 员:黄丽红(林政科科长、助理会计师)
曾球根(营林科科长、工程师)
李炳良(自然生态处副主任、工程师)
李国标(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工程师)
黄佐声(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科员)
李华新(自然生态处副科长、工程师)
何伟成(营林科主任科员)
陈思海(林政科副科长)
徐园园(科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林政科:负责具体组织,协助工作。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具体验收检查工作由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资源分院及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清远市林业局
2016年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清远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