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林业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2-19


   2019,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清远调研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林业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步伐

一是全面开展营造林工作。全市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完成43.09万亩,森林碳汇工程完成10.62万亩,2017年和2018年新造林抚育完成面积8.3327万亩,完成育苗240万株,中央财政森林抚育完成45600亩。二是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建成省定贫困村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15条,在建绿美古树乡村11条。三是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全市266.2万人参加义务植树,义务植树尽责率93.7%,完成种植树826.4万株,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建卡率100%

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清远市笔架山森林公园建设。清远市笔架山森林公园列入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410日上午,市林业局召开《清远市笔架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5年)》专家评审会,确定笔架山森林公园将建成“笔架看云,凤城飞花”为主题的森林公园。8月公园内完成防火通道3.8公里泥面路;建成高位水池2座、排水消防管网1210米;完成公园内林相改造,面积86亩,种植毛杜鹃、山乌桕、红花荷、山杜英等树种。二是积极开展“创森”工作。按照塑造“山水名城,岭南绿都”定位,2018122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启动“创森”工作。按照申报流程,201934日,我市城市“创森”申请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予以备案。421日举办的“森林城市,共建大湾区,森林惠民”森林城市建设主题宣传活动暨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启动仪式;1026日在清远市江滨公园众乐广场举办了广东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周年暨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市政府、清城区、清新区、市直有关单位及市民群众共约600人参加了活动。目前,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服务工作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创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三是推进森林小镇建设。2019年连州市瑶安乡申报备案;连州市保安镇、阳山县秤架瑶族乡已被省林业局认定为森林小镇,现已公示完毕。四是积极开展国家石漠公园建设。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20191月经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同意开展建设,是广东首个国家石漠公园,目前正依托森林生态示范园开展建设。今年省的专项资金2000万元已到位,75日已组织省市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通过审议。目前已启动前期建设工作,下一步将依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五是落实湿地公园建设。2019年,连南新建设1个湿地公园,已选定为涡水河县级湿地公园,目前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已组织专家评审,待完善有关资料后再报县政府批复。

(三)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加强林地管理工作。强化林地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建立健全使用林地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审批、建档统计等一整套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实行使用林地项目清单预报制度和会审制度,严把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关,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加快重点项目报批,及时解决了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项目、南部物流园、龙怀高速、腾讯等一大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确保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振兴粤东西北发展、加快城市扩容提质、产业转移等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全市2019年至今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05宗,使用林地面积1738.625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23759.95万元,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二是强化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受理、公示、审核、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全市2019年至今核发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7489份,采伐面积21161.16公顷,采伐林木蓄积150.63万立方米,生产木材106.66万立方米。三是做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落实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配套资金2984万元完成招标工作;前年开展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已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并将数据下发各县。四是积极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清远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各类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重点打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范围内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6687人次,出动车辆3645车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09宗,涉及违法林地面积186.14公顷,涉及违法林木蓄积7253.32立方米,回收林地面积149.01公顷。其中已结案256(50.29%),正在立案查处244(47.94%),尚未立案查处9宗(占1.76%)。行政案件379宗(占74.31%),刑事案件76宗(占14.9%)。行政处罚罚款691.99万元,刑事追责15人,行政追责1人。五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国门利剑2019”、“2019红线行动”、“打击整治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专项行动”及“2019积案清理攻坚”、“2019护飞行动”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在各类专项行动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779起,查破54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19起,破60起,刑拘44人,逮捕25人;受理行政案件643起,查处476起,处罚434人次;治安案件17,查处6起。六是积极推进全市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林业局摸排线索11条,成案10宗,成案率90.9%,其中:立刑事案件10宗,刑事拘留8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9宗,移送纪委监察委线索4条共6人,收到市交办的线索2条办结1条。暂未收到中央、省交办的线索。全市林业系统共摸排线索44条(其中分局移送市扫黑除恶办11条,由各县市区移送当地扫黑除恶办33条),成案31宗,成案率70%,其中:立刑事案件24宗,刑事拘留14人,逮捕8人,移送起诉13宗;立行政案件7宗,查处7宗;移送纪委监察委线索6条共10人。七是加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工作重心下移,开展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林业工作服务林农、服务社会宗旨抓好林业站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实行站务公开,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作风。八是加强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管理。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规范发证工作,建立统计台账,专人专责,形成统计工作的月报、季报、年报制度,以及设立不定期检查、抽查监管制度九是积极推进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矢量化落界和全市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我市现有市、县级自然保护区15个,面积94497公顷。经向市政府积极申请,现已落实市级配套资金448万用于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8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矢量化建设工作。912日已对全市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各类自然保护地73个,总面积297117.46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7个〔国家级3个(包括石门台、南岭管理局大东山、秤架管理处)、省级7个、市级12个、县级5个〕,总面积196270.68公顷;风景名胜区2个(省级2个),总面积6520公顷;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1个、省级1个),总面积10391公顷;森林公园28个(国家级2个、省级6个、市级1个、县级19个),总面积82206.77公顷;湿地公园14个(国家级1个、县区级13个),总面积1729.01公顷。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基础信息、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图件、文字描述、申报材料与批复文件等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全部由省林业局审核通过。十是狠抓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今年在武广高铁站背后山升级改造7.5公里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和新开设4.5公里森林防火应急通道。清远市森林航空消防基地(一期)已完成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验收明年移交市应急局使用去年安装建设的北斗森林防火指挥系统项目和林火远程视频监测系统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全市共建有监控中心11个,前端监控点153个,野外智能语音视频预警监测点100个,实时监控重点地区的森林资源。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宗,过火面积893亩,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安全生产事故。十一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我市发生松材线虫病面积近9.3775万亩,今年在英德市东华镇、清新区太和镇、清城区飞霞风景区、阳山县阳城镇、连州市龙坪镇、银盏林场和笔架山林场实施飞防作业,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工作,作业面积11.5万亩,其中828日对飞霞风景区实施飞防2万亩作业,是我省首次在秋季实施飞防作业;对松材线虫病疫木使用钢丝网套袋处理,全市共用了700多个钢丝网袋;927-28日,在飞霞风景区、阳山县北山森林公园和杜步镇实施了人工喷“吡虫啉”粉剂灭杀松褐天牛,作业面积5000亩;在飞霞风景区、太和洞森林公园和连樟村实施人工打孔注射药物预防松材线虫病作业,共注药6000针。十二是扎实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创建国家公园)建设工作。79日,省林业局召集省直相关部门及相关地级市、县负责人召开了研究《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创建国家公园划建范围初步方案》座谈会,会议初步明确了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议划建范围总面积4581平方公里,清远境内的面积为972.9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1.2%。为加快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创建国家公园)建设工作,9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清远市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创建国家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工作2019年全市办理林权争议行政复议案件48宗,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47宗,行政诉讼二审案件34;办理清远市清新区和英德市跨县级行政区域林权争议调处案件一宗。十四是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今年3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核查2018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实际绩效评价资金是29739.7万元,共支出26244.77万元,支出率为88.2%。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20070.06万元,管理管护经费5889.07万元,省统筹经费285.64万元。未发现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情况。十五是做好改革后国有林场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做好林场社会职能移交工作,进一步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发展林场经济,确保市属林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进入新常态。十六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管护与宣传。联合市森林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英德市百花市场和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镇查获12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清远农批市场查获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1只;批准核发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政许可22个,其中申请养殖野生动物7个、经营利用野生动物15个。今年10月,省林业局与湖南省在连州市召开粤湘候鸟保护省际联席会议,广东和湖南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共商携手守护候鸟,加强执法行动合作。

(四)积极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

我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习实效上发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下功夫、求实效,促进我局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持续提高。并按照要求,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报告和总结。同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0名,实际发展党员5;强力推动“学习强国”全覆盖全局直属党组织党员506人注册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到目前为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共18次;局机关支部集中学习1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一步培育廉洁从政理念、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保证各项工作行稳致远。制定了《清远市林业局2019年度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实施方案》和《2019年度清远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和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继续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活动,今年以来共进行谈话提醒112人次,其中日常廉政谈话81人次、任前谈话23人次、提醒谈话谈1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开展2013年至2018年期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制订《2019年度清远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开展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工作作风检查;开展内部监督“回头看”,在去年实现了对直属十个单位的内部监督全覆盖后,发现存在问题96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1条。今年7—8月我局对各直属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各单位都能积极主动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内部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综治创平工作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深化综治创平工作,加强了全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强化了木材流通和经营加工管理,狠抓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了档案、保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保护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等,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野生动植物管护与宣传,基本实现了依法治林的目标要求。同时,也在全市林业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好改革后国有林场促进稳定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并根据我局印发的“平安山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着重开展“平安山林”创建工作,全力推进了我市林业系统综治创平工作的纵深发展。

二、存在问题

  1. 今年林业项目资金下达较迟,招投标工作程序烦琐,时间较长,错过了种植的最佳季节,影响了重点林业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成效。

  2. 自然保护地范围交叉重叠、碎片化,功能分区尚不明确

  3. 部分地方对限额采伐管理不严格,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不及时

  4. 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物资储备、通讯、预警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的建设比较薄弱,各地巡山护林员队伍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严重不足

  5. 抓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党建业务能力不强。由于前两年国有林场改革涉及林场的合并和重组,我局“六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滞后,2019年才正式启动。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的建设,为全面建设生态林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更好牢记初心使命,更好明规束纪,更好推进自我革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整体推进林业治理体系的创新,确保林业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加强我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抓手,组织对局各直属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抓好各项任务目标的督查落实,坚持“回头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踏实勤奋工作。

(二)坚持绿色发展,推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上新台阶。一是全面完成省下达造林计划,将工作重心转向日常管护阶段和今冬明春备耕工作,对建设质量不过关的地段要结合明年工程建设任务,今明年备耕一起抓,争取明年春完成造林和补植任务。二是做好亮点工程推动。加快推进森林消防机场建设,确保建设项目验收完成,明年市应急局使用。初步完成笔架山旅游步道和南峡山森林公园建设。全面落实清远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加大森林碳汇交易推进力度,力争成为全省首个开展森林碳汇规模化交易的地级市。以碳汇二期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改造林相。三是进一步推进“创森”工作步伐。认真梳理创森项目建设、创森宣传、创森数据收集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照差距、补齐短板、以临战思维,坚决打赢创森攻坚战。四是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创建国家公园)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结合清远当前实际,配合省林业局进行“拟建广东南岭国家公园范围比选方案”的优化工作,以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为契机,积极谋划参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新水平。

(三)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要作用。一是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对林地管理的规定,落实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强化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尽早处理违法用地问题。二是严厉打击涉林犯罪,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充分发挥林政、森林公安的林业执法主体作用,木材检查站的流通关卡作用,林业工作站的基层服务作用,林区护林员的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预防林业违法的长效机制,遏制林业案件多发势头。集中力量打击整顿我市较为突出的林区治安问题,严惩本地区突出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力量,对重点案件予以直接查办,重点抓好对乱占滥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和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生鸟类非法流通渠道、非法经营领域的打击和整治。三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加大对盗砍滥伐林木、乱征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纵火烧山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全市林区社会秩序稳定,继续做好林区治安保卫工作,把维护林区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妥善有效地预防和处置林区群体性事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检查督促为重点,增强整治实效。通过加强对市场、各酒店检查,检查经营者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来源,查看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商品交易市场是否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对无许可经营、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四)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挂账销账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实现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顺畅高效。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落实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紧密配合,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协同作战。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情报信息实时共享,确保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做到无缝对接,工作不断层、无死角、无盲区;四是推进森林消防队伍改革。加强巡山护林队伍和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五)抓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违建项目清查整治工作。一是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于20201月底前通过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征询意见和建议,形成《清远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方案》(终稿)上报省林业局。并根据勘界立标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含底图制作并矢量化),继续完成英德滑水山、清远市笔架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矢量化建设工作。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违建项目清查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省林业局及市直有关部门,科学开展违建项目整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每月加强后续监管,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更新“违建项目清查整治涉林问题台账”,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防止违建项目的反弹。

(六)多措并举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工作。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坚持“绿富双赢”发展战略,加大对生态型产业基地的培育扶持力度,吃透政策,做好服务,创建一批省、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二是大力发展林业新兴产业。扎实推进油茶、珍贵树种、优质林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林产品品牌宣传和推广,提供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培育壮大林产品龙头企业,推进林产品品牌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桉树人工林的退出及出路问题,提升桉树资源的附加值,为增加财税收入作贡献。三是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积极响应《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率先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省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向城镇和乡村延伸,提高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运动养生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森林特色小镇建设,做大做强森林生态旅游及康养产业,挖掘森林生态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拓展林业经济增长点。

(七)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及会议事项落实。一是加强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或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百日攻坚”行动,为提升行政效能,按照要求时限加快推进,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二是按照市委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防火职能转隶、财务管理制度规划化、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等6大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主题教育学习、整改的成果及时转化为提升我市林业工作质量的实际成效。

    (八)落实综治工作权责

   1.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要作用。

   2.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3.继续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不稳定因素应急处置机制。

   4.继续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继续落实禁毒铲毒工作。

   6.继续认真履行平安清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权责清单的相关工作责任。



                                                                                                              清远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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