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林业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7-16

  2021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林业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步伐

  1.全面开展营造林工作。全市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5.66万亩,占任务19.05万亩的82.2%。其中人工造林1.36万亩,退化林修复5.67万亩,封山育林8.63万亩。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工程7.73万亩,占总任务20.39万亩的37.9%。其中造林2.82万亩,封山育林4.91万亩。

  2.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2021年全市应参加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总人数261.76万人,实际参加义务植树总人数243.78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93%,义务植树折算总株树794.8万株(其中造林绿化类参加人数240.5万人,折算株数784.67万株;自然保护类参加人数3.28万人,折算株数10.1万株),人均完成植树3株。全市共建义务植树基地25个,面积860亩。

  3.有序推进乡村美化绿化工程建设。我市2021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任务46个,其中3个绿美古树乡村,3个红色乡村。现已落实3个绿美古树乡村和2个红色乡村建设工程,部分建设工程已完成招标。其余40个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有序推进中。

  4.开展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核查,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实际绩效评价资金是37543.18万元,共支出33777.19万元,支出率为90%。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30279.01万元,管理管护经费6619.17万元,省统筹经费645万元;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预算数282.2万元,资金到位数282.2万元,完成停伐量3243.3立方米,资金总支出282.2万元,支出率为100%;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预算数30.16万元,资金到位数30.16万元,完成管护面积30250亩,资金总支出30.16万元,支出率为100%。

  (二)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1.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加快重点项目报批,及时解决了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中段工程项目(清远段)、清远500千伏清城输变电工程项目、二广高速公路连山至贺州支线(粤境段)项目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需求,确保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振兴粤东西北发展、加快城市扩容提质、产业转移等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2021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61宗(永久项目33宗,采石采矿项目28宗),使用林地面积410.3266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6953.03万元。

  2.强化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类型等各分项限额指标,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截至目前,全市2021年至今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5867份,采伐面积18073.44公顷,采伐林木蓄积106.18万立方米。

  3.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森林督查国家下发疑似违法图斑4872个,涉及林地面积1.99万公顷(图斑数全省排名第一),当前我局已敦促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图斑核查工作并做好系统录入工作,并要求对每一个未完成整改的图斑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时任市主要领导任职期间(2018-2019年)林地违法情况,省审计厅下发图斑数196个,涉及林地面积256公顷,其中涉及违法的图斑70个,涉及林地面积84.74公顷,已整改完成;公益林违法情况,省审计厅下发图斑数355个,涉及林地面积119.48公顷,其中涉及违法的图斑175个,涉及林地面积55.54公顷,已整改168个,涉及林地面积54.16公顷,正在整改7个,涉及林地面积1.36公顷。下一步,我局将对整改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4.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今年积极主动做好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防治等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地控制了我市森林病虫害的扩散。落实好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积极推进松材线虫病林分改造;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飞防工作,在英德市东华镇、清新区太和镇、清城区飞霞风景区和银盏林场等多地实施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工作,作业面积18.5万亩。

  5.做好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布控工作,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及节假日期间,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工作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二是落实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全市清除3000多处社坛神庙周围杂草等森林火灾隐患,清理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可燃物隐患36954亩,清理维护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旅游景区道路隔离带2225.38公里,清理防火区内电力、电信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可燃物隐患2616个,清理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674.9公里,清理公墓、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954处,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32个,已整改132外 ;三是排查防汛隐患点84个,已整改84个。今年上半年清远市林业系统没有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和人员伤亡事故以及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三)推动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1.全面统筹推进创建南岭国家公园相关工作。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4月8日,市政府副市长李丰前往省林业局与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等有关领导座谈,协调我市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及辐射联动项目建设工作。5月16日、17日国家林草局南岭国家公园督导组许新桥组长一行在韶关、清远开展专题调研,目前我局已整理创建南岭国家公园清远市问题清单上报省林业局。

  2.配合省林业局细化完善创建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工作。一是组织有关县(市)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内容,配合省林业局提供了英德、连州、阳山、连山、连南等县(市)拟纳入《南岭国家公园区域发展规划项目》和《南岭国家公园相关专项规划项目》数据资料。二是陪同省林业局委托的南岭国家公园国家级专家组深入连州潭岭村、阳山太平洞村开展南岭国家公园特许经营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3.推进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建设。一是统筹谋划联动项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英德、连州、阳山等地实际,委托设计公司梳理策划出一批南岭国家公园联动项目,预计总投资122.26亿元。二是积极申报专项债,争取资金。已申报2021年资金需求:英德15亿元、阳山5.57亿元、连州5亿元。据反馈信息,英德申报15亿元专项债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三是积极争取将连南、连山纳入南岭国家公园外围辐射联动圈层。市南岭国家公园工作专班协助连南、连山梳理出南岭国家公园辐射联动项目31个,总投资102.6亿元(连山51.8亿元、连南50.8亿元)。目前省林业局原则同意,已将我市意见和建议转相关规划编制技术团队论证。

  4.南岭国家公园秤架乡入口社区建设进展顺利,省财政下达资金1500万元,已完成整体规划设计及编制可行性报告,正进行施工图绘制、准备立项,鼓韵水曲坝和河堤整治子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并选定中标公司,已使用资金约169.5万元,争取10月份完成入口社区提升工程。

  5.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小水电站清退核查评估。目前我市南岭国家公园内小水电站的基础信息的核查评估工作已完成,核查评估成果已完成相关县政府报批程序。根据摸底调查,南岭国家公园清远辖区范围内小水电站共89座,退出类电站66座,整改类21座,保留类2座。

  (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我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于2月2日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林业局也相继成立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3月24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林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21人,赴梅州平远县和增城区参观学习林长制工作先进经验。已于5月7日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市林业局各科室进行征求意见,并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部分县林业局已争取到林长制的工作经费。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涉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了对各县(市、区)推进“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上半年,我局派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组,对英德、城区、连州等地区的乡镇街执法人员开展涉林违法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接受培训人次达500多人次,有效提升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施综合执法的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规范管理。我局上半年在各监管平台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梳理报送执法信息701条(不含在多个平台重复报送的执法信息数量),其中,行政许可执法689条,行政处罚执法信息12条,行政检查执法信息1条。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经梳理需要调整的依申请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报送市政数局拟下放县级“依申请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6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给付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2项。认真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简政便民。

  4.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5月22日是世界生物多样性宣传日,我局在江滨公园众乐广场开展“5·22世界生物多样性日”暨“呵护自然、人人有责”主题宣传活动,并通过图片、展板形式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普法宣传,现场还派出工作人员对涉林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进行了宣传。现场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展出图例展板(22件)、派发各类宣传画册(500余册)和宣传单张(800多张)。

  (六)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1.全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一是2021年清远市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管控分区划定和科学考察等三项工作量完成率均需达到30%。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共计63处,总面积为288139.52公顷(对比批复面积增加了9454.06公顷,但与省林业局下达的面积指标295000.00公顷减少6860.48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0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51828.05公顷,占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52.69%;自然公园43处,自然公园总面积为136311.47公顷,占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47.31%。整合优化后共新建9处保护地(其中,保护区1处,森林公园8处),新建面积为公顷24911.83;同时,撤销1保护地,撤销面积为27.80公顷。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招投标情况。除清城区和阳山县外,其他县(市、区)已开展勘界立标招投标工作;除清城区外,2021年1月下达各县(市、区)资金合计共2411.1904万元。

  2.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一是违建项目清查整治工作。根据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通知要求,我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清新区开展专项行动包干督导工作,主要核查3宗涉及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不存在“假没收”“没完善手续就重新使用”等情况,没有死恢复燃的现象。二是积极配合重点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地相关工作。汕湛高速项目、220KV白庙线供电项目、清南高速项目、县县通天然气管道项目等项目不可避免穿越我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我局积极配合指导清新区林业局、项目单位各编制单位编制项目选址唯一性、项目生态影响分析论证、功能和范围调整论证等报告,并组织完成召开专家论证会,要求编制单位按专家修改意见修改完善,依规呈报省林业局。

   3.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对照《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标准》,制定了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验收项目需求清单,于2021年4月28日通过了省级领导专家验收组的预验收。

  (七)加强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管理工作

    1.强化监督管理。我局建立完善各养殖管理台账,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经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调查,全市共有39家养殖单位,其中:养殖蛇类29家(药用)、养殖蓝孔雀8家(观赏)、养殖苍鹭1家(观赏、种源)、养殖鹦鹉1家(观赏)。

  2.开展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开展打击涉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2021年4月29日—4月30日,开展在清城区范围对野生动物养殖场、市场、酒店等地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检查场所226个,查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2宗,解救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4只、竹鼠1只;查获多瓶鹰蛇酒内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头鸺鹠(猫头鹰)2只、小鸦鹃2只及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金环蛇、水律蛇等15条;查获非法运输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水蛇94.2市斤。

  (八)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1.编制《广东省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1年5月21日,由七届第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准备印发实施。

  2.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活动。2021年4月25日,在清城区江滨公园演艺广场举行了“森林城市,绿美广东”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为清远创森贡献智慧和力量。

  3.根据2021年2月19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以城市出入口、主干道、龙江源片区等为重点,打造名副其实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的要求精神,我局委托广东如春林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市区六个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提升进行了初步规划设计。

  (九)大力发展绿色惠民林业产业

  1.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为带动我市乡村生态旅游的持续发展,今年我局积极组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景源生态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关于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认定的申报工作;组织连山蒙峒古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关于南粤森林人家认定的申报工作。

  2.加快扶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打造一批绿色产业知名品牌,2021年,我局组织广东良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双木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关于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组织清远市清新区岩蒲种养专业合作社、清新区浸潭镇鸿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关于省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的申报工作;广东良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组织清远市瑶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开展关于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认定申报工作。

  (十)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省林业局下达我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300批次,我局将其中160批次检测任务分解给各县(市、区)承担,剩余140批次由市本级承担。健全完善了《清远市食用林产品风险监测建议名单》和《清远市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信息汇总》,将食用林产品主要有油茶、竹笋、香菇、灵芝、猴头菇、石斛、玉竹等品种列入监测名单,纳入监管的企业有广东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多家公司。

  (十一)稳步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准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广东省清远市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和《广东省清远市国有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可行性研究论证方案》,待方案出来报省林业局审核,并向国家林草局备案;二是于5月19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签定了《林业生态环保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已明确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放贷;三是在5月13日,市委主要领导召集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市德晟集团召开碰头会,初步明确由清远市德晟集团成立子公司“清远市国家战略储备林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承接清远市国有林场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四是和市国资委、德晟集团协作成立了“清远市德晟储备林发展有限公司”。市国资委正式出文明确了储备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选,于6月25日交资料到市市场监管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五是设立了“清远市林业局储备林办公室”,暂时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1年上半年,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核挑战:一是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省下达相关任务,并将建设资金在涉农资金中下达,但因为各地对林业工作不重视,在涉农资金分配中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很难分配到建设资金;二是因省林长制实施意见、考核办法暂未出台,导致我市林长制的推进进度缓慢;三是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未批复,导致整合优化界线未落实,同时《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操作细则》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开展勘界立标没有明确指引,造成工作延缓;四是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有些县(市、区)对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负责制认识不足,防火责任没有全面落实到镇、村、户、人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五是国有林场改革各项政策落实不够彻底,农队移交分离涉及的农队场员待遇、农队土地和林地等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要求,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重点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大力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和巩固北部生态屏障。下半年将按照省局的要求,将工作重心转向日常管护阶段和今冬明春备耕工作。认真开展工程检查“回头看”,加强督导、查漏补缺、巩固完善,对建设质量不过关的地段要结合明年工程建设任务,今明年备耕一起抓,争取明年春完成造林和补植任务。并按照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做好用地改革(点状供地)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配合省推进南岭国家公园申报设立工作,积极参与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全域旅游规划工作,全力配合省林业局和第三方技术单位做好南岭国家公园规划,完善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抓好细化梳理符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的联动发展项目,做好南岭国家公园建设与地方辐射联动发展规划工作,配合做好阳山秤架南岭国家公园入口廊道沿线建设工程、连州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观光环沿线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设计、编制可行性报告等工作,助力粤北生态区发展。

  三是按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请示市委市政府尽快召开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力争八月底前基本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十月底前建立林长制相关评价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林业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向林业和林长制倾斜,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四是继续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我局将根据责任分工,积极跟进该项目建设需协调等的各项相关工作,督促市属林场按总规或可研方案的要求分步组织实施、分期申请贷款,用好造林资金,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收益,更好地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为我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五是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融合我市森林防火、护林员网格化监测,落实防火方面经费和消防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各县(市、区)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把安全生产、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挂账销账和台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阻隔系统建设力度,今年计划开设森林防火应急通道66公里、维修清理生物防火林带894.79公里。

  六是多措并举落实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要作用,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继续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不稳定因素应急处置机制,继续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狠抓落实禁毒铲毒工作,扎实开展禁毒检查督导、禁毒宣传活动和推进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法治宣传工作,为巩固无毒、平安林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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