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远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以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市林业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迈进,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市林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坚持做好党建工作。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党建带队伍、党建促业务、党建强素质,常态化推进党章党规学习,不断增强依规治党意识能力。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党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召开党组会19次。严格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今年有6个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了换届(2个基层党委,4个党支部)。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新发展党员2名,党员转正2名。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坚持开门搞教育,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全面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为期7天的读书班,确定专题研讨交流。制定《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已完成讲党课、调研报告撰写、调研成果交流等工作,目前进入调研成果转化阶段。三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责任制管理台账、阵地管理流程等措施,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范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工作实际,针对林业领域意识形态形势查摆重大风险隐患,提出工作建议,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同时,强化林业信息规范化管理,统计并备案各单位网络意识形态相关责任人,提高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开展“作风纪律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召开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局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局机关11个科室(工作专班)以及78名工作人员、市属9个国有林场结合本行业特点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制度措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五是积极开展统战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与民盟的对口协商工作,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和新阶层人士联系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地区相关政策,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六是做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全力落实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各项任务。今年以来,对帮扶点连州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投入资金约36.5万元,向瑶安瑶族乡和三水瑶族乡捐赠防火物资价值达20万元。
(二)增强使命担当,积极推进绿美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全力谋划和推动。一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于5月底前完成林分优化任务,比省要求时限提前1个月;7月底前完成森林抚育任务,比省要求时限提前2个月。全市已完成林分优化23.5万亩,占任务18.4万亩的127.72%,种植以香樟、枫香、木荷、火力楠、润楠、红锥等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完成新造林抚育6.65万亩,占任务6.65万亩的100%;完成森林抚育30万亩,占任务30万亩的100%;落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资金16153.92万元。二是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结合“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对全市85个乡镇(街道)、1031个行政村、197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绿化本底摸查,编制2024年绿化计划和实施方案,统计苗木需求约96万株。2023年计划创建森林县城1个、森林城镇1个、森林乡村6个、绿美古树乡村2个、红色乡村2个、古树公园1个。其中,连南创建森林县城已由省林业局推荐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正在加强县域范围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标识建设。阳山岭背镇创建成为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创建已完成并上报省林业局。绿美古树乡村、绿美红色乡村和古树公园建设已完成。“五边”绿化已完成10850亩种植。三是实施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在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清远太和洞省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落实林分改造11576亩,占任务8715亩的132.8%;已对广东连山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发现密疣掌突蟾周边区域8199亩范围采取就地保护,严格管控的措施。已完成阳山秤架入口社区建设,正加快推进连州潭岭、英德前进村入口社区建设。四是实施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省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山体,营造森林景观带、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目前,已完成绿色通道提升10847.3亩。五是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落实古树名木分级管护制度,对80-100年树龄的老树进行普查,现已调查410株古树(80-100年),作为古树后备资源建档管理,有序开展古树名木养护工作,已完成280株古树复壮。探索开发了“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新险种,全市在册4013株古树名木实现保险全覆盖。六是实施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全市各级通过创建义务植树示范基地,建设了一批“院士林”“人大代表林”“青年林”“巾帼林”“双拥林”“金融林”等主题林,营造群众参与爱绿植绿护绿的持续尽责平台,特别是通过举办与“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钟南山院士同植健康林、与省直机关工委举办“合植同心树,共筑幸福林”等活动将全市义务植树活动推向高潮。同时,展示绿美风采,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英德代表清远市参加“2023 年绿美广东竞风华大型主题活动”取得了全省十强的好成绩。七是做好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保障工作。一方面,拓展资金来源新渠道。全市累计筹集社会资金3196.487万元,用于绿美生态建设。其中,华润电力出资2657.64万元参与佛冈示范点建设;金融机构捐赠70万元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义务植树等;“6.30”活动定向用于绿美清远生态建设资金307.847万元,其他资金161万元。另一方面,大力保障绿美用苗需求。根据前期全市林分优化和城乡绿化苗木储备及需求情况,以全市21家苗木储备单位为基础,通过基地育苗+合同定单模式,依托连南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在连南建设省级苗木储备基地。同时,我市派出了3个小分队分别前往江西、湖南、福建等邻近地考察苗木市场,摸清当地苗木经营及储备情况,并达成合作意向或供应协议。全市共落实优质苗木3660万株,努力打造全省苗木供给“蓄水池”。八是打造示范点建设精品工程。全市规划建设9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规划面积为14.5万亩,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高标准编制示范点建设方案,抢抓林时,高质量完成示范点内造林工作。创新示范点建设模式,市级示范点结合储备林建设,积极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以楠木为建群树种,打造示范性楠木公园。佛冈示范点依托自然资源丰富、优美的羊角山林场和临近的风车山,积极引入社会资金,高标准建设县城边上的山地公园。全市示范点累计林分优化面积3.76万亩,累计森林抚育面积1.57万亩,累计建成森林步道26.42公里,当年建设任务已完成。正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标识标牌建设等工作。
(三)聚焦履职尽责,推深做实林长制。一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县镇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印发了《全面实施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市级林长挂点挂片的通知》。目前,全市设立各级林长共5361名,市级林长10名、县级林长86名、镇级林长1095名、村级林长4170名,落实基层执法员806名、基层监管员1456名,聘用护林员4567名。公布各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设置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公示牌1609块。今年以来,市第一林长和市林长对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达17次,解决市属国有林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00万元。召开市第一林长会议2次,签发市级林长令4道,发布县级林长令共20道,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开展巡林89486次。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的导向作用,完成2022年度各县(市、区)林长制考核评分,并将考核评分上报市委组织部,跟进落实考核整改情况。2023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自评工作已全面完成,对各县(市、区)林长制考核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开展。二是加强工作督导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林业重点工作督导7次和市林业局领导分片挂点综合督导1次,开展了2023年林长制年中评估。召开2023年全市林长制暨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联合市委“十大行动”第六督查组对英德、连州等地开展绿美清远生态建设情况进行暗访督导,通过督导有力推进了各项林业重点工作的开展。做好林长绿美园申报工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被授予“2023年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称号。连南万山朝王石漠公园、佛冈县羊角山绿美山地公园示范点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安县级森林公园被评为清远市林长绿美园。三是探索林长制管护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林长履职尽责。清城、清新、英德、佛冈、连南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佛冈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清城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阳山创新“林长+警长+电企”联防联治政企联动协作机制,英德创新“林长+校长”护林新机制,连州出台了“河长+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佛冈成立8个镇(场)常态化巡林小组和“民间林长”志愿服务队,促进巡林工作常态长效。
(四)激发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林业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做好我市9个国有林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过渡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林场的转制工作,与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接,制定了市属国有林场改革的初步方案。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监管,重新制定了《市属国有林场预算内和预算外以及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开支报批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国有林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经统计,2023年九个国有林场预估完成总收入1.9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6亿元的122%。完成总支出2.3亿元,与2022年相比,总支出减少830万元(2022年总支出为2.38亿元),减幅为3.5%。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深化林改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全市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43.6万亩,林业规模经营主体数量352个,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转让面积88.37万亩,全市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面积共55万亩,贷款余额16.15亿元。三是开展先造后补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先造后补创新造林机制,提高造林主体的造林积极性,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改革发展为全省提供借鉴、经验和做法。2019年-2022年,我市连州、阳山开展先造后补改革试点工作,完成造林面积共56230亩,其中2019年15605亩、2020年16784亩、2021年15586亩、2022年8255亩。
(五)促进和谐共生,全力维护生态安全。一是积极创建南岭国家公园(拟建)。积极配合省林业局理顺了国家林草局反馈的涉及我市人工商品林、小水电、基本农田、矿产权等问题。完成了11.27万亩人工商品林退出意向书的签订工作,做好涉及我市的103座小水电站的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目前已退出小水电20座。着力推动我市三个南岭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建设工作,阳山秤架入口社区建设已基本完成;连州潭岭入口社区完成基础部分设施施工。英德新岭入口社区已选定施工方。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省下达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其中国家级、地方级(省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工作、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工作已经完成省下达的任务量。开展清远市“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对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点位全面排查,7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销号。组织编制《清远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林业局被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为全省唯一。广东省英九庄园自然教育基地被认定为“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英德市连江口镇大樟坑连樟段小微湿地、佛冈县水头镇新联段小微湿地被列为全省首批小微湿地示范点。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网盾行动和2023年清风行动以及4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820人次,查处了违法收购食用野生动物黑水鸡、斑鸠、绿翅鸭等冰冻死体一批以及非法捕猎工具一批,处理违法人员5名。与清远海关双方签署了查没野生动植物移交处置配合机制,强化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推动全市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工作,各县(市、区)购买防控野生动物危害政府求助责任保险,市级责任险保额200万元。开展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普查数据显示我市野生动物有479种,维管植物2479种。大力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覆盖面,全市生态公益林891.58万亩实现100%承保,商品林承保率为40.04%,为林企林农提供了162.73亿元风险保障。自主开发地方特色险种,完成油茶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并顺利开展承保工作,截至目前,承保油茶1.72万亩,保险额度2655.21万元。四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承办2023 年广东省湿地保护宣传周暨候鸟护飞行动启动仪式,是我市第一次承办全省性宣传活动。全市开展“爱鸟周”、“湿地周”、“野生动物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共出动1385人次、派发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和野生动物防控资料8856份,张贴保护野生动植物公告和野生动物防控公告325张。五是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效益。2023年,省下达我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含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 )共41970.23万元。截至目前,我市总请拨资金41214.77万元,请拨率达到98.2%;支出40616.11万元,支出进度为96.8%。完成2024年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申报2024年省级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1983万元。六是全面开展创森工作。认真梳理《广东省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近期任务,完成2023年度任务,做好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准备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性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会议。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20余次,主办了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协办了广东省男子篮球联赛清远赛区宣传活动,民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持续提高,分别达到99.8%、93.2%和92%。加强信息报送,在国家林草局“关注森林网”发布信息36条,“清远创森”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条。
(六)守住安全底线,加强森林灾害防控。一是全力做好林区安全防范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落实,积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65条和清远72条细化措施,深入推进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化林业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2023年全市林业系统共排查各类隐患1185处(含森林火灾隐患),已整改1185处,其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2个,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二是着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2023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宗,同比去年同期下降95%(去年同期为23宗),在清明节、国庆、重阳、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实现了“零火情”。认真开展了森林防灭火“五清”、消除神坛社庙森林火灾隐患、猎火行动、查处违规用火等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公墓、连片坟地周边可燃物隐患1040多处,集中连片纯松林可燃隐患26950亩。通过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示范点建设提升了森林火灾综合防范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作用,在重要时间节点和四级以上高森林火险天气,加大巡查频次,目前护林员上线巡查率达92%以上。完成39个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六有”建设和200个重点行政村(社区)森林防灭火“九个一”建设任务。加大森林火灾防范宣传力度,出动宣教人员32898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约49万份,张贴海报、横幅约5万张(条),两微一端新媒体推广阅读量139.5万次,参与体验式活动148531人次,开通彩铃宣传8000多人次。三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落实防治资金5217.91万元,用于病(枯)死树清理、绩效承包、飞机喷洒药物防治、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打孔注药防治、薇甘菊防治、红火蚁防治、疫点镇拔除、宣传科普等项目。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已完成秋普病(枯)死树清理16万株,正在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并清理病(枯)死树,完成9万亩飞防作业,完成压减面积11.98万亩,连南县县级疫区(含寨岗镇疫点)拔除工作已经过省专家现场评估,完成杜步镇、秤架乡、横荷街道、上帅镇、小三江镇疫点镇拔除专家评审工作,大洞镇、水头镇、星子镇、山塘镇已实现无疫情。
(七)坚持法治思维,提高林业执法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大力推广“四个三措施”,层层压实各级各单位的工作责任,9月底前完成2013-2021年度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3595宗,查处整改率98.9%,比省的任务要求提早了2个月;于4月底前完成了省下达2022年的森林督查案件工作任务,比省局的时限要求提前了5个月的时间,共计查处整改涉林违法违规案件756宗,违法面积848.58公顷,工作得到了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和省林业局的肯定。2023年国家下发我市森林督查图斑5292个,经核实,涉及违法违规案件563宗,已完成查处整改302宗,查处整改率53.6%,查处整改达到了省级林长考核加分要求。二是严格林业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受理、公示、审核、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据统计,我市2023年至今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8万份,采伐林木蓄积164.9万立方米。三是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强化林地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加快重点项目报批。2023年,全市审核审批永久占用林地项目177宗,使用林地面积574.63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1.27亿元。及时解决了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中段工程项目等10宗省级重点项目以及国道G358线阳山杜步梅迳至太平路陂桥段改建工程项目等7宗市级重点项目的使用林地需求,确保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加快城市扩容提质、产业转移等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四是积极推进平安清远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加大林业普法和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平安清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禁毒工作,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基本实现了依法治林的目标要求。五是做好执法权下放和普法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市林业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全年开展镇街林业行政执法现场办案指导16次、业务培训8次。同时,深入开展“八五”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高效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八)发展绿色经济,探索生态富民之路。一是大力发展绿色惠民林业产业。预计2023年全市林业总产值将达380亿元,同比增长23.78%。积极推动林业领域与旅游整合发展,培育壮大“文旅+”融合发展业态产品。全市有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6家,南粤森林人家9家,省级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1家。2023年新增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家,南粤森林人家2家,广东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清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基地被认定为广东省首批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清新区日强坚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被授予“广东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谋划发展林业产业新赛道,分别与国家林草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和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签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力发展芦竹和山桐子种植,现已试种芦竹200亩,规划种植山桐子3万亩。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作为广东省首个国家石漠公园,也是我市唯一的省级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2023年,完成油茶营造4.4万亩,其中油茶林新造2.3万亩,油茶低改和抚育2.1万亩,完成率100%;新增麻竹种植面积17.23万亩,其中英德市新增15.01万亩,清新区新增2万亩,清城区新增0.2万亩。二是稳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清远市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总面积98.67万亩,规划总投资129.71亿元。其中市级47.92万亩、清新区24.72万亩、英德市18.53万亩、连南县7.5万亩。目前,清远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已获得银行授信22亿元,其中市级18亿元(一期、二期各9亿元)、清新区4亿元。
(九)加大保障力度,提升工作支撑水平。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成2023年涉农领域林业项目局本级、直属各林场的申报入库和各县市区项目的审核工作。共申报涉农林业项目201个,申报资金43346.76万元。其中:市林业局本级申报项目12个,申报资金2391.4万元;直属林场申报40个,申报资金2773.05万元;县市区申报149个,申报资金38182.31万元。2023年共下达全市涉农领域林业项目146个,资金19035.25万元。二是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讲好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清远林业故事。今年以来,在清远电视台播出林业专题报道109条,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各类宣传动态近400条。向省、市报送各类信息230余条,被国家林草局网站采用21条,被省林业局网站采用78条,被《清远信息》和《清远政务信息》采用7条,相关信息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批示2次,时任广东省副省长孙志洋同志和广东省副省长张少康同志分别作了1次批示。此外,还加大了各类宣传活动的投入力度,开展了“21个地级市齐聚力 共建绿美广东”大型宣传活动,完成了2023年绿美广东竞风华大型主题活动,落实林长制宣传月工作,举办2023年度清远林长制宣传月暨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清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等一系列的主题宣传活动,全市爱林、护林、造林的意识逐步提高。
另外,还积极主动做好了机关事务、财务、工会、老干、妇女等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2023年的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等同于上级部署的一般性工作任务,没有将其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有些部门认为绿美清远生态建设是林业部门的事情,与自己部门的关系不大,没有将自身的职能摆到全局的高度去认识。二是把握重点有偏差。有些县(市、区)按照传统方式按部就班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但造林地点布局不合理,远离交通干线、居民聚集区,一些贴近群众的路边、水边、村边、圩镇边、县城边植绿添绿还有很大空间。三是公众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虽然我们搞了很多宣传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也吸引了一些社会资本参与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但总体上农民投资投劳经营山林、群众主动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还不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措施不多,这些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研究解决。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深入推进绿美生态建设,全面推动我市林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督促局所属各党支部积极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和“四强”党支部创建等工作。谋划开展“破难题、促发展”攻坚行动,谋划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开展“作风纪律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巩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对标先进、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局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人事用人管理,厘清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氛围。
(二)全力推进绿美生态建设。认真总结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的经验,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起步。扎实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快打造县城山地公园,建设绿美保护示范点工作。结合储备林建设谋划具有清远特色和优势的项目,进一步广泛发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营造林工作,提前落实好相关资金,争取工作主动。加强技术支撑,积极主动对接省技术支撑团队,统筹市内技术力量,从苗木选择、整地备耕、树种搭配、落地种植、抚育管护全过程加强指导,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加快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按照示范点建设方案有序推进。深入推进麻竹、油茶等优势经济林木种植。进一步补强林业产业链条,充分激发绿美生态建设的“三大效益”。同时,加快完成国家森林城市阶段性建设任务,全力争创“国家森林城市”。
(三)充分发挥林长制抓总作用。持续完善林长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落实林长巡查、林长督查等工作,推进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发现问题,开展全面督导核查,重点督查各县(市、区)2024年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和林长制考核各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好市、县级2024年度林长制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补齐林长制工作短板。进一步完善市级林长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组织做好2024年度清远市级林长绿美园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所确定的改革目标和方向,坚决守住集体林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改变,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不破坏,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有序开展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流转。进一步完善造林激励政策,建立健全造抚一体、造采挂钩的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制度,探索合理利用公益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
(五)进一步壮大发展林业产业。持续瞄准我市新型竹产业、油茶产业等六大林业主导产业,全力推进产业产值向500亿元大关迈进。加强林业产业的政策性扶持和引导工作,努力发掘林业经济增长点,加大对生态型产业基地的培育扶持力度,吃透政策,做好服务,创建一批省、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壮大林产品龙头企业。扎实推进油茶、麻竹、珍贵树种、优质林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广芦竹、山桐子等林业经济树种,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加大对林产品品牌宣传和推广实施“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战略,打造一批知名本土品牌,为清远林业产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
(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省下达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自然保护地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常态化开展清远市“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开展清查打击行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积极跟进市属国有林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进展情况。加快南岭国家公园建设,全面推进湿地保护、做好重要区域湿地修复、构建湿地监测评价体系,督促未编制总体规划的湿地公园尽快编制总体规划。加强天然林和古树名木保护建设。
(七)提高林业执法能力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平安清远、扫黑除恶、禁毒、森林火灾预防等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林地保护,做到依法用地。建立健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化解涉林矛盾纠纷,严防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加快重点项目报批。
(八)守牢林业资源安全底线。结合林长制,全面压实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在规划设计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工程时要求规划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通道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在地面守、机在天上巡”的“地面+空中”“人防+科防”的立体巡查体系,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森林火灾、消防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和松材线虫病死树集中清理和红火蚁防治工作,完成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实现“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