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林业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6-15

 

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清远”这个核心,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振兴发展、转型发展不动摇”为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效益为重、永续为要”的指导思想,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半年来,经过全市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如期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成效显著。现将2015年上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完成营林各项工作建设任务

    (一)全面开展营造林工作

至目前为止,全市完成造林作业面积43.35万亩,占任务38.27万亩的113.3%。其碳汇造林10.27万亩,社会造林18.08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完成育苗1672亩,2800万株。

(二)全面铺开2015年义务植树活动

3月9日,由市绿化委员会主办以“加快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绿化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清远市区201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清城区飞来峡镇黄洞村委会狮子头山举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葛长伟、梁志强等,以及市四套班子机关和市绿委成员单位的干部群众、驻清部队武警、消防人员共400多人参加了植树活动。据统计,2015年我市参加义务植树的适龄公民人数163.4万人,实际参加人数160.2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98%,完成义务植树543万株,占计划550万株的98.7%,人均植树3.4株,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建卡率100%,新建了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和村镇公园。通过义务植树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市全民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使我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为完成全市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全面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1.完成碳汇工程24.27万亩,其中碳汇造林10.27万亩,占计划任务10.27万亩的100%,封山育林14万亩,占计划任务14万亩的100%。

2.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251.47公里,占计划任务220.1公里的114.3%。

3.新建森林公园17个占任务21个的81%、在建森林公园4个,占任务21个的19%。完成湿地公园1个,占任务5个的20%、在建湿地公园4个,占任务5个的80%。

4.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87条,占省下达任务131条的143%。

在具体工作的推进上,我局特别注重把握好小丹省长关于林业四大工程建设的基本思想,按照“成本低、结构优、林分好、碳汇高”的要求,采取群落式的方式混种乡土阔叶树种,扎实推进“一消灭三改造”;坚持林带为主、景观为辅的原则,通过建设林带来形成景观;注重通过机制的改革创新来推进四大工程,强化持续投入机制、林权保障机制、法制保障机制、绩效管理机制;确保种植质量和管护水平,特别注重育好苗、育壮苗、育强苗、育成活率高的苗。

(四)落实“市肺”工程和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

今年上半年,清城、清新区继续加强“市肺”工程的查漏补植和抚育后续工作,加强管理,经过多年培育管护,已初步建成生态良好、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与清远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城郊森林,为实现“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完善森林生态网络、加快森林旅游发展、弘扬清远生态文化”的总体目标,真正发挥自然生态区的“绿肺”功能,为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我市于今年2月开展了2015年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申报工作,我市连州田心省级自然保护区、连南县大龙山林场、阳山县贤令山森林公园被省林业厅批复为全省第三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第三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面积22.3万亩,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生态公益林省级示范区面积55.8万亩,占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的6.2%。

    二、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依法行政,加强林政管理工作

1、依法管理林地。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定额管制制度,报送2015年度项目所需林地定额计划5089公顷。二是加强林地现场查验,按照现场查验清单项目,落实计划和报清单工作,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对征占用林地面积的现场勘查、审核工作;强化管理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各类非法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四是开展林地年度变更工作任务,重点调查林地和森林的转入转出情况,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五是开展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林地、森林、湿地、物种红线区划到山头地块,落实管控措施,建立林业生态红线数据库,成立工作机构、印发工作方案、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六是开展高尔夫球场的清理整治工作,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退出占用的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地。据统计,上半年共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14宗,面积114.7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730万元。

    2、强化森林利用管理。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采伐会审制、公示制,伐区源头管理制度,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木材运输凭证登记制度,林木采伐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我局严格执行采伐类型、森林类别、森林起源的各分项限额指标,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上半年,全市核发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1252份,采伐面积5633.9公顷,采伐林木蓄积48.6万立方米,生产木材31.8万立方米。

3、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一是编制“十三五”采伐限额,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编制林业规划及计划、为市政府在制定林业建设方针、政策、制度时提供准确数据和科学依据。二是完成2014年度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汇审工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情况,提高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双增”和“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强连清样地样点的经营管护工作,加强领导,落实管护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提高连清点保护管理意识,防止人为破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植套种、抚育、禁止采伐,增加非林地上的有林地面积。

    (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上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217宗,查处182宗,其中:刑事案件47宗,查处21宗;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受理170宗,查处161宗;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41人次,收缴木材773.62立方米,收缴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头),野生动物制品及死体一批,收缴财物19.44万元,有效整治林区突出的治安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8宗,其中一般森林火灾7宗,较大森林火灾11宗,过火总面积319.3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11.2公顷。我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领导,根据各个紧要时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布置,对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期的野外用火实行管制措施。一是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情况,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二是各级党政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十分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部署动员,亲自指挥协调,亲自检查督促,亲自落实防火经费,亲自解决问题,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在各个紧要时期,市林业领导带队分成了森林防火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加大森林防火的检查力度,查找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开展限期整改,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四)强化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我市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开展了为期8个月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的“利剑行动”。我市森林公安充分发挥执法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行动,全市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7408人次,清查整治市场1444处、酒店3207间;收缴野生动物2585头(只);接收群众举报线索429条。通过此次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依法规范了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提高了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市积极向省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资金,连山笔架山、连南板洞、连州田心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了300万元,大大加强了我市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又根据省林业厅《广东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的精神,申报了阳山县林业局观光木和报春苣苔工程项目、连山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观光木等工程项目资金90万元。

(五)做好检疫和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不蔓延

我市森防检疫站在积极开展预测预报和防治除害工作中,注重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主动做好全年的预防和防治等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地控制了我市森林病虫害的扩散。主要针对松材线虫、黄脊竹蝗、桉树尺蠖、黎蒴病害、薇甘菊等病虫害重点进行监测, 实施监测面积1200万亩次。据调查,2015年上半年我市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有: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松材线虫病、松褐天牛、桉树尺蠖、橙带蓝尺蠖、苔蛾和薇甘菊等,上半年主要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应用新型诱捕剂捕杀松褐天牛1万亩试点工作和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清新区清城区和银盏林场共3万多亩松褐天牛工作。

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一)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我市今年清新、连南、连山被省列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重点县,今年年初,我市对三个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并形成工作方案。一是全力抓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深化林改工作“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断”的要求,加强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确保在深化林改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二是切实加强林权管理与社会化服务。切实加强林权管理,明确林权管理机构和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林权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要不断强化林权的使用管理,切实维护林权的法律地位,把林权证真正地作为林业经营管理最重要的法律凭证。严格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加快林业产权交易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社会化服务建设,盘活森林资源,让山区农民得到实惠。三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业合作社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合作社,是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

(二)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大山林纠纷调处的力度

    我局在推进深化林改工作过程中,把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调处林权纠纷作为一项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调处机构共办结了139宗案件,解决了争议林地面积26876亩。这些纠纷的有效解决,赢得了广大林农群众信任,得到了群众拥护,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深化改革,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我市自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和统筹安排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市森林保险投保面积901.8万亩,保险金额45.09亿元,保费1803.51万元。

四、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进重点建设项目

(一)大力推进长隆项目建设

2013年12月,我市与长隆集团正式签订了在清远建造森林旅游综合体和世界珍稀动植物物保护基地、珍稀动植物种源基因库等项目。引进该项目主要考虑利用清远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为清远的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找新的结合点,就是以生态建设为主导,以森林旅游为支撑,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工作。长隆项目首期涉及征用、租用面积75000亩,主要在市属银盏林场,需征占用林地面积4044亩。我局全力协调推动项目开展,积极协调经营性项目的处置。长隆项目范围内涉及经营性项目共95宗,已按照项目推进先后利用的范围及影响程度分侧重开展清退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拆迁安置。长隆项目范围内涉及银盏林场的场带农民有114户,439人需全村搬迁,现已完成拆迁100户左右。三是配合长隆立项和规划的修订。四是想方设法追加林地占用指标,确保项目使用。

(二)全力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林业用地

一是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做好2015年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要求,将确保全市重点项目林业用地需求作为践行“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敢于担当、程序不变、特事特办”工作理念的重要步骤,在林业用地指标供需矛盾突出情况下,多措并举,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林业用地需求。二是加强与省林业厅的沟通衔接,为缓解我市林业用地指标不足的实际情况,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多次专程赶赴省林业厅衔接,积极争取省林业厅的特殊支持,为全市争取更多林业用地指标创造了先决条件。

五、积极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扶贫“双到”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局认真部署好2015年党风廉政、正风行动等工作。4月30日通过组织局机关和部分国有林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党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廉洁自律的思想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局制定了《清远市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清远市林业局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创建“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无职务犯罪示范场、村委(工区)”活动的方案》等多个方案。各县(市、区)林业局、森林分局、各国有林场,坚持把“正风行动”、“廉风和畅”、“风险防范”、“纪律教育月”的活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林业各项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了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建设。

    (二)开展扶贫“双到”工作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我局与森林公安分局、生态处共同帮扶的新一轮扶贫“双到”挂点村安排在连南县寨岗镇东升村。自开展工作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逐户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拟定了三年的帮扶方案和每年的工作计划;三是规划和分配了118户帮扶责任人;四是建档立卡主要工作已完成;五是以最大限度给予资金支持。到目前为止,已支持11万元用于改善村委办公条件、村教学楼维修、村农田设施建设、救灾复产等;六是通过市领导争取外资援助,已成功争取到20万元投入当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可为村集体每年增收红利2.4万元。

(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序开展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5月27日,我局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对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做了全面的部署,党组书记、局长刘恩银同志在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上讲了一次非常精彩的专题党课。我局按照《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让广大党员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内心认同、知行合一相结合,认真参与到专题教育的各个环节中来,把开展好专题教育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市林业事业实现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六、存在问题

(一)个别林木种植地段的后续管护工作跟不上,出现人畜毁坏的现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离省要求的整体景观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山林权属纠纷难度增大。一些地方干部乡土意识严重,违纪观念淡薄,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能顾全大局,单纯为本地区、本部门争利益,有些置双方协议和上级处理不顾,利用各种途径,采取非正常干扰,为调处设置障碍。有些地方存在着官争民不争、民了官不了的现象,误导当事人,出歪点子,使权属纠纷复杂化,矛盾扩大化,造成了协调难,裁决更加难。

(三)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森林防火队伍待遇偏低、扑火机具装备机具配备不足,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林区防火公路数量少,巡山护林员队伍配备严重不足。

(四)个别地方领导对加强林地保护意识不强,违法占用林地,非法使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采伐限额分项越来越细,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森林综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效能低,违反执法程序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七、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切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民生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好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幸福清远中的主体作用。一是继续加强生态功能区、森林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2015年下半年将继续组织各地进行第二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的建设工作。通过建立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高质量的生态公益林,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体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二是不断拓宽投入渠道,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加入创森行列。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创森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对近几年新造林地的抚育和管护工作,继续深入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四是根据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要求,继续以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为重点。认真开展工程检查“回头看”,加强督导、查漏补缺、巩固完善。

(二)进一步深化林业“三防”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要作用。继续狠抓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落实,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工作,严格生产用火管理,加强巡山护林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及时、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切实做到“火扑灭、零伤亡”。倡导和组织村(居)委、村小组、村民建立村民森林防火自治组织,制定和通过村民森林防火自治章程或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筹集森林防火经费,聘请护林人员和开展护林工作。建立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林业站执法人员和巡山护林员协助的森林防火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森林防火行政监管、野外违规用火行政处罚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有效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检疫,继续实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特别是松材线虫病“双线”防控目标管理,提高应对、处置森林病虫害能力,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省下达控制指标,重点完成银盏林场和清城区2500亩松树林分改造规划,继续集中防治黄脊竹蝗、桉树尺蠖、苔蛾等,进一步做好全市松材线虫、薇甘菊疫情的调查,开展2015年绿盾植物检疫执法行动。不断加强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狠抓案件侦破查处工作,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继续加强以林地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理,2015年8月前完成全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做好重点工程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林木采伐、采集管理,加强木材流通、经营加工管理。加强林业站、木检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全力抓好清新、连南、连山三个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切实抓好全市集体林权登记发证扫尾和查漏补缺工作,真正将林地林木权属落实到经营者手上。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规范农民依法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大力推进林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森林保险工作机构,完善森林保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商品林的投保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点建设,帮助和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合作经济组织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认真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我市的“三跨”案件,积案量比较多,下半年度我局要加大调处力度,力争化解三宗“钉子”案,“骨头”案(其分别是连州市与连南县、连南县与阳山县、阳山县与清新区的跨县林地纠纷案)。要从根本上化解争议问题,调处工作就要不断创新机制,搭建良好的调解平台,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的程序规定执行。计划在全市林区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进一步推进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五)大力推进长隆项目建设。引进长隆项目主要考虑利用清远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为清远的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找新的结合点,就是以生态建设为主导,以森林旅游为支撑,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2015年下半年继续大力推进长隆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六)进一步深化四项措施,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确保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主题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队伍建设,为林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二是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开展林业实用技术研发、引进、推广,全面增强科技支撑能力。继续强化与科研院校的科技合作,发挥好林业顾问的作用,切实解决林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三是以森林城市创建、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为专题,组织开展野保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引领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发挥好自然保护区教育作用。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主体改革成果。加快市属国营林场改革发展步伐,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2月8日已出台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省委省政府准备在2015年6月出台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在国有林场改革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改革方案精神,除了解决国有林场的体制外,还要确实解决劳动用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调整优化工资结构等问题,要确确实实让改革使国有林场得到实惠、职工得到富裕,林业得到发展。

(七)加强林业自身建设。一是建强干部队伍。认真执行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引领发展的能力。注重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作队伍。二是建好基层站点。加强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保护管理站、林区派出所能力建设,促进基层站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服务优质化。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基层资源保护、林权管理、行政执法、灾害防控、技术服务等管理服务能力。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好走基层、“双到”等活动。各级林业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自觉勤俭节约、勤政廉政。

 

 

 

                              2015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