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3-31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清远”这个核心,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守住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为着力点,以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一年来,经过全市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如期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成效显著。现将2014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和2015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为统揽,加快生态景观林带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步伐

(一)成功创建林业生态市

     2012年止,我市8个县(市、区)全部成功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清远市已达到林业生态市标准,全市生态环境逐步优化,林业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1310月份通过省林业厅对我市创建省林业生态市工作情况的核查,经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定后,我市于20144月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光荣称号。

(二)狠抓四大重点生态工程规划和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强的《清远市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5年)》、《清远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年)》、《清远市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体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清远市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方案。

1、全市规划到2017年完成7条共913公里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包括6条高速公路、铁路和北江两岸),其中今年计划完成325.9公里。到目前为止,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325.9公里,占计划任务的100%

2、全市碳汇造林总任务98.5万亩(其中宜林荒山35万亩、残次林33.366万亩、低效纯松林29.534万亩、布局不合理桉树林0.6万亩),计划2015年全面完成,其中今年完成重点碳汇工程24.66万亩。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完成育苗(2015年用苗)2721亩、5085万株,完成碳汇工程24.6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

3规划到2017年新增森林公园74个(其中市级3个,县级12个,镇级59个),对县城以上城市周边山体,均按照森林生态公园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对现有的城市绿地,按照城市森林公园的理念进行改造提升,通过大量增种乔木增加绿量,重点是把过去连片的草地和灌木林改为乔木林,并通过调整城市道路断面的方式,增加道路的绿量,形成市区的慢行绿道。规划今年全市新增森林公园37个、湿地公园5个。到目前为止,新建森林公园14个,占计划任务37个的37.84%,在建森林公园16个,完成湿地公园3个,占计划任务5个的60%,在建湿地公园1个。

4、规划到2017年完成660个乡村的绿化美化工程,其中今年全市要完成199个。到目前为止,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88条,占计划任务199条的94.47%11条乡村绿化美化正在施工中。

在具体工作的推进上,我局特别注重把握好小丹省长关于林业四大工程建设的基本思想,按照“成本低、结构优、林分好、碳汇高”的要求,采取群落式的方式混种乡土阔叶树种,扎实推进“一消灭三改造”;坚持林带为主、景观为辅的原则,通过建设林带来形成景观;注重通过机制的改革创新来推进四大工程,强化持续投入机制、林权保障机制、法制保障机制、绩效管理机制;确保种植质量和管护水平,特别注重育好苗、育壮苗、育强苗、育成活率高的苗。

(三)落实“市肺”工程和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

经过六年培育管护,已初步建成生态良好、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与清远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城郊森林,两区继续加强“市肺”工程的查漏补植和抚育后续工作。今年“市肺”中幼林抚育3866亩任务已经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将于1119日开标,预计于1230前可完成3866亩中幼林抚育任务。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完善森林生态网络、加快森林旅游发展、弘扬清远生态文化”的总体目标,真正发挥自然生态区的“绿肺”功能,为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精神,我市各地结合实际,共有8个县(市、区、场)申报第一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全市申报第一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共13个,面积104.3万亩。今年我市阳山县秤架林场态公益林示范区被省林业厅批复为全省第一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

    二、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依法行政,加强林政管理工作

1、依法管理林地。为加强对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用途管制及定额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落实定额管制制度,报送2014年度项目所需林地定额计划2652.38公顷。二是加强林地现场查验,按照现场查验清单项目,落实计划和上报清单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林函[2014]182号),加强对使用林地的监管,特别是对阳山11宗违法用地的现场促办,通过调查摸底,现场查验,督促阳山林业局及时查处该立案的立案,该补办手续的及时上报《定额》及《清单》。三是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检查,增减挂勾工作,打击各类非法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对阳山、连州的采矿、采石、取土场的整治复绿工作。

    2、强化森林利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采伐会审、公示、伐区源头管理、木材运输管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至20141115日全市核发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4503份,采伐面积18613公顷,采伐林木蓄积128.3万立方米,生产木材84.95万立方米。严格控制资源消耗,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二是加强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岗位能力建设,转变职能,林业站由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改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管理,林业部门提供指导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完善监督工作,检查制度上墙,依法查验木材的行为。根据《关于开展木材流通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木材检查站固定与巡查的监管,严防“三乱”行为发生。

3、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林地、森林蓄积量,加强全市400个连清样地样点的经营管护工作,落实管护工作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国家林业局完成“十三五”评估实地采集工作,客观反映核查成果,准确评价森林经营效果和林业执法行为。

(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807宗,查处745宗,其中:刑事案件105宗,查处48宗;治安案件受理3宗,查处3宗;林业行政处罚案件699宗,查处694宗,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370人次,收缴木材3190.29立方米,收缴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3(头),野生动物制品及死体一批,收缴财物一批,价值259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2.69万元。

(三)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5宗,其中一般森林火灾8宗,较大森林火灾7宗,过火总面积300.9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3.43公顷。一是进一步落实了森林防火责任制。我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领导,根据各个紧要时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布置,对清明节、五一节、重阳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期的野外用火实行管制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森林消防队伍和设施建设。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确保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了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把好野外火源管理关,是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环节,清明节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5万份《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告》发放到各县(市、区)、镇、村(居)委和村民小组张贴,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依法治火工作宣传力度,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认真学习领会、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与森林公安建立依法治火的联动机制,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四是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建设项目。我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在当地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地方配套资金183万元,完成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无线通讯系统建设项目》和《清远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并通过了预验收。

(四)强化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我市从201443日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的“天网行动”。全市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785人次,出动车辆346台次;清查整治古玩城、市场等95处;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4个;清理整治网站和论坛1个;收缴野生动物95头(只);接收群众举报线索3条,开展普法教育23次。通过此次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依法规范了野生动物资源的经营利用,提高了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今年,新规划连州市上兰靛水库等8个湿地公园,提升生态功能,对20个自然保护区的权属、签订协议、经营等情况进行核查,编制了《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五)做好检疫和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不蔓延

我市森防检疫站在积极开展预测预报和防治除害工作中,注重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主动做好全年的预防和防治等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地控制了我市森林病虫害的扩散。一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监管制度,真正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防止疫情进入境内,开展了多次松材线病虫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查处了2起无检疫证运输苗木案件。二是积极开展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搞好林木种苗质量关。三是加强了对大型绿化苗木的产地检疫,逐步规范办理绿化大树苗木的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

今年,主要针对松材线虫、黄脊竹蝗、桉树尺蠖、黎蒴病害、薇甘菊等病虫害重点进行监测, 实施监测面积达1100万亩次。

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一)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我市英德、连州被省列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重点县,今年年初,我市对两个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并形成工作方案,确保按省的要求完成两个重点深化林改工作任务。

(二)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大山林纠纷调处的力度

    我局在推进深化林改工作过程中,把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调处林权纠纷作为一项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今年我市各级调处机构共办结了林权争议238宗案件,解决了争议面积87706亩。这些纠纷的有效解决,赢得了广大林农群众信任,得到了群众拥护,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深化改革,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我市自2011年开始被确定为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和统筹安排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市森林保险投保面积919.86万亩,保险金额46亿元,保费1839.7万元,投保率43%;其中全市生态公益林已全部投保,投保面积为859.16万亩。

四、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进重点建设项目

(一)大力推进长隆项目建设

201312月,我市与长隆集团正式签订了在清远建造森林旅游综合体和世界珍稀动植物物保护基地、珍稀动植物种源基因库等项目。引进该项目主要考虑利用清远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为清远的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找新的结合点,就是以生态建设为主导,以森林旅游为支撑,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工作。长隆项目涉首期及面积75000亩,主要在市属银盏林场,需征占用林地面积4044亩,今年需完成出让土地3000亩,年底前将正式动工。我局全力协调推动项目开展,积极协调经营性项目的处置。长隆项目范围内涉及经营性项目共95宗,已按照项目推进先后利用的范围及影响程度分侧重开展清退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拆迁安置。长隆项目范围内涉及银盏林场的场带农民有114户,439人需全村搬迁,现已完成银盏林场搬迁村的安置区设计方案和拆迁房屋100多户。三是配合长隆立项和规划的修订。四是想方设法追加林地占用指标,确保项目使用。

(二)全力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林业用地

一是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做好2014年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要求,将确保全市重点项目林业用地需求作为践行“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敢于担当、程序不变、特事特办”工作理念的重要步骤,在林业用地指标供需矛盾突出情况下,多措并举,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林业用地需求。二是加强与省林业厅的沟通衔接,为缓解我市林业用地指标不足的实际情况,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多次专程赶赴省林业厅衔接,积极争取省林业厅的特殊支持,为全市争取更多林业用地指标创造了先决条件。

五、积极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扶贫“双到”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局认真部署好2014年党风廉政、正风行动等工作,并于419日召开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在会议上认真传达了中央、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局党风廉政、廉风和畅、正风行动、创无职务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工作。62526日通过组织局机关和部分国有林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到省、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廉洁自律的思想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局制订了《清远市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清远市林业局2014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创建“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无职务犯罪示范场、村委(工区)”活动的方案》、《清远市林业局“廉风和畅”教育行动2014年工作方案》等多个方案。各县(市、区)林业局、森林分局、各国有林场,坚持把“正风行动”、“廉风和畅”、“风险防范”、“纪律教育月”的活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林业各项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了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建设。

    (二)开展扶贫“双到”工作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我局与森林公安分局、生态处共同帮扶的新一轮扶贫“双到”挂点村安排在连南县寨岗镇东升村。自开展对接工作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逐户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拟定了三年的帮扶方案和每年的工作计划;三是规划和分配了118户帮扶责任人;四是建档立卡主要工作已完成;五是以最大限度给予资金支持。到目前为止,已支持11万元用于改善村委办公条件、村教学楼维修、村农田设施建设、救灾复产等;六是通过市领导争取外资援助,已成功争取到20万元投入当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可为村集体每年增收红利2.4万元。

(三)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召开清远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和局机关党委《关于做好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第一次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620日召开我局直属单位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局直属单位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纪委委员班子,对于做好我局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根据市委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我局作为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已按《清远市林业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突出特色,狠抓落实。同时,以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指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为活动主线,着力让党员干部到群众中去接受教育,做到开门搞活动、深刻查摆问题,请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收到了明显效果。活动中认真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出5大方面28条突出问题,切实做到立行立改,为推动林业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存在问题

(一)上级重点林业项目资金落实迟,招投标工作程序烦琐,招投标进展缓慢,错过了种植的最佳时机,严重影响重点林业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成效。

(二)山林权属纠纷难度增大。一些地方干部乡土意识严重,违纪观念淡薄,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能顾全大局,单纯为本地区、本部门争利益,有些置双方协议和上级处理不顾,利用各种途径,采取非正常干扰,为调处设置障碍。有些地方存在着官争民不争、民了官不了的现象,误导当事人,出歪点子,使权属纠纷复杂化,矛盾扩大化,造成了协调难,裁决更加难。

(三)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森林防火队伍待遇偏低、扑火机具装备落后,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泵、水枪等扑火威力较大的机具配备不足,扑火效能仍然较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林区防火公路数量少,特别是重点防火区、高山远山区域,道路不通,难以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此外,巡山护林员队伍配备严重不足。

(四)个别地方领导对加强林地保护意识不强,违法占用林地,非法使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采伐限额分项越来越细,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森林综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效能低,违反执法程序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5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切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民生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好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幸福清远中的主体作用。一是继续加强生态功能区、森林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2015年将继续组织各地进行第二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建立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高质量的生态公益林,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体系,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二是不断拓宽投入渠道,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加入创森行列。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创森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在加强对2013年、2014年义务植树抚育与管护基础上,继续深入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根据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要求,继续以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为重点,将工作重心转向日常管护阶段和今冬明春备耕工作。认真开展工程检查“回头看”,加强督导、查漏补缺、巩固完善,对某些建设质量不过关的地段要结合2015年工程建设任务,今明年备耕一起抓,争取2015年春完成造林和补植任务。按照“成本低、结构优、林分好、碳汇高”的要求,采取群落式的方式混种乡土阔叶树种,扎实推进“一消灭三改造”;坚持林带为主、景观为辅的原则,通过建设林带来形成景观;注重通过机制的改革创新来推进四大工程,强化持续投入机制、林权保障机制、法制保障机制、绩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2015年四大重点生态工程计划任务:1.造林面积38.27万亩;2.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里程280.56公里;3.中幼林抚育66万亩;4.新增森林公园20个;5.新增湿地公园4个;6.乡村绿化美化工程196条。

(三)进一步深化林业“三防”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要作用。继续狠抓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落实,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工作,严格生产用火管理,加强巡山护林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及时、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切实做到“火扑灭、零伤亡”。倡导和组织村()委、村小组、村民建立村民森林防火自治组织,制定和通过村民森林防火自治章程或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筹集森林防火经费,聘请护林人员和开展护林工作。建立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林业站执法人员和巡山护林员协助的森林防火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森林防火行政监管、野外违规用火行政处罚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有效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检疫,继续实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特别是松材线虫病“双线”防控目标管理,提高应对、处置森林病虫害能力,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省下达控制指标,重点完成银盏林场和清城区2500亩松树林分改造规划,继续集中防治黄脊竹蝗、桉树尺蠖、苔蛾等,进一步做好全市松材线虫、薇甘菊疫情的调查,开展2015年绿盾植物检疫执法行动。不断加强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狠抓案件侦破查处工作,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继续加强以林地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理,做好重点工程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林木采伐、采集管理,加强木材流通、经营加工管理。加强林业站、木检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四)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抓紧推进集体林权登记发证扫尾工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规范农民依法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大力推进林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森林保险工作机构,完善森林保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商品林的投保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点建设,帮助和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合作经济组织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五)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落实处理“三跨”山林纠纷案件,计划在全市林区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进一步推进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长隆项目建设。引进长隆项目主要考虑利用清远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为清远的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找新的结合点,就是以生态建设为主导,以森林旅游为支撑,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2015年继续大力推进长隆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七)进一步深化四项措施,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确保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主题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队伍建设,为林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二是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开展林业实用技术研发、引进、推广,全面增强科技支撑能力。继续强化与科研院校的科技合作,发挥好林业顾问的作用,切实解决林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三是以森林城市创建、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为专题,组织开展野保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引领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发挥好自然保护区教育作用。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主体改革成果。加快市属国营林场改革发展步伐,转变经营方式,抓好产业发展,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八)加强林业自身建设。一是建强干部队伍。认真执行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引领发展的能力。注重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作队伍。二是建好基层站点。加强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保护管理站、林区派出所能力建设,促进基层站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服务优质化。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基层资源保护、林权管理、行政执法、灾害防控、技术服务等管理服务能力。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好走基层、“双到”等活动。各级林业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自觉勤俭节约、勤政廉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