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林业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11-29

清远市林业局2016年工作总结

及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两学一做”为主线,打造“绿色清远,文明林业”为工作亮点,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经过全市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如期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成效显著。现将2016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和2017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完成营林各项工作建设任务

    (一)全面开展营造林工作

至目前为止,全市完成造林作业面积46.95万亩,占任务46.87万亩的100.2%。其中人工造林9.23万亩,迹地更新1.05万亩,低产林改造9.05万亩,封山育林27.62万亩,完成育苗1251亩,2497万株。

(二)全面铺开2016年义务植树活动

2016年,我市参加义务植树的适龄公民人数173.9万人,实际参加人数170.5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98%,完成义务植树569.5万株,人均植树3.3株,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建卡率100%,新建了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和村镇公园。通过义务植树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市全民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使我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为完成全市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扎实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1.完成造林作业面积46.95万亩,占任务46.87万亩的100.2%。其中碳汇造林2.24万亩,占计划任务103.7%,社会投资造林17.09万亩,占计划任务100%,封山育林27.62万亩,占计划任务100%。

2.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建设171.77公里,占计划任务168.67公里的101.8%。

3.新建森林公园19个,占任务19个的100%;新建湿地公园1个,占任务1个的100%。

4.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32条(其中省级示范点22条,占计划22条的100%),占计划任务132条的100%。

5.完成抚育95.075万亩(其中碳汇林抚育23.075万亩、中央森林抚育抚育11.29万亩,中幼林抚育60.71万亩),占计划任务95.075万亩的100%。

在具体工作的推进上,我局特别注重把握好小丹省长关于林业四大工程建设的基本思想,按照“成本低、结构优、林分好、碳汇高”的要求,采取群落式的方式混种乡土阔叶树种,扎实推进“一消灭三改造”;坚持林带为主、景观为辅的原则,通过建设林带来形成景观;注重通过机制的改革创新来推进四大工程,强化持续投入机制、林权保障机制、法制保障机制、绩效管理机制;确保种植质量和管护水平,特别注重育好苗、育壮苗、育强苗、育成活率高的苗。

(四)落实“市肺”工程和积极开展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

我市两区继续加强“市肺”工程的查漏补植和抚育后续工作,经过多年培育管护,已初步建成生态良好、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与清远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城郊森林,为实现“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完善森林生态网络、加快森林旅游发展、弘扬清远生态文化”的总体目标,真正发挥自然生态区的“绿肺”功能,为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根据省林业厅的布置,我市各地统一思想,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通过各地的努力,2015-2016年度全市共完成20.61万亩的扩面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925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43.5%。

    二、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依法行政,加强林政管理工作

1、依法管理林地。一是落实定额管制制度,报送2016年度项目所需林地定额计划;二是加强林地现场查验,按照现场查验清单项目,落实计划和报清单工作,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对征占用林地面积的现场勘查、审核工作;强化管理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三是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市政府召开的全市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对乱征滥占林地的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45宗,查处违法用地37.9公顷,收缴罚款48.5万元;四是开展林地年度变更工作,以县(区、市)行政区域为单位,对发生的林地范围和林地保护利用状况(地类)等的变化情况调查,重点调查林地和森林的转入转出情况,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五是开展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林地、森林、湿地、物种红线区划到山头地块,落实管控措施,建立林业生态红线数据库,成立工作机构、印发工作方案、定期上报工作进度,现全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据统计,到11月份为止,全市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47宗,使用林地面积585.2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7973.4万元。今年,省给我市林业用地指标313公顷,到目前为止已批林业用地585.2公顷,另有69宗,面积407公顷林地已报清单到省林业厅,为市经济发展争取林地占用指标作出了贡献。

    2、强化森林利用管理。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采伐会审制、公示制,伐区源头管理制度,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木材运输凭证登记制度,林木采伐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我局严格执行采伐类型、森林类别、森林起源的各分项限额指标,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至今年11月20日,全市核发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5098份,采伐面积23.9万亩,采伐林木蓄积114万立方米,生产木材 77万立方米。

3、加强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工作重心下移,在林木采伐审批中由林业站受理、公示、审核,加强对山头地块的巡护,对已审批采伐点等加强检查监督,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贯彻落实林业工作服务林农、服务社会的宗旨,抓好林业站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实行站务公开,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抑制渎职行为的制约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开展了“国门利剑2016”联合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对辖区各个街镇农贸市场以及酒楼食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派发宣传单张,向全民宣传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知识,保持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打态势,提升了林业部门的执法权威,树立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拒食、拒买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良好风气,积极消除林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不稳定因素,为林区创造安全、稳定、良好的治安。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我市破坏森林资源和林区治安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

(三)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春季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0宗,其中一般森林火灾5宗,较大森林火灾5宗,过火总面积162.3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5.97公顷。我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领导,根据各个紧要时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布置,对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期的野外用火实行管制措施。一是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情况,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二是各级党政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十分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部署动员,亲自指挥协调,亲自检查督促,亲自落实防火经费,亲自解决问题,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在各个紧要时期,市林业领导带队分成了森林防火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加大森林防火的检查力度,查找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开展限期整改,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四)强化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敏感物种及迁徙鸟类保护工作,依法行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打击各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工作,做好值班和日报工作,协助省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一是开展 “鸟节”、“爱鸟周”宣传活动,发放野生动物图片615张、海报1412幅,悬挂横幅30条、张贴标语1151条,张贴到各乡镇、村委等公共场所,出动宣传车38车/次,录音广播《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进校园组织学生宣传教育3场,宣传野生动物在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二是核准核发“三有”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1个。三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专人负责监测候鸟集中越冬地、繁殖地和迁徙停歇地,每天沿着不同线路进行严密监测,并设立了3个样线点,采集样本监测,每日将监测情况上报。四是协助开展全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进一步摸清我市野生动物分布的物种情况,为森林资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五是规划拟建“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354.69公顷,其中湿地面积156.98公顷,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五)做好检疫和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不蔓延

我市森防检疫站在积极开展预测预报和防治除害工作中,注重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主动做好全年的预防和防治等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地控制了我市森林病虫害的扩散。主要针对松材线虫病、黄脊竹蝗、桉树尺蠖、黎蒴病害、薇甘菊等病虫害重点进行监测, 实施监测面积1200万亩次。我市各县(市、区)继续开展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目前已经发现50多种林业有害生物,主要有松材线虫病、薇甘菊、橙带蓝尺蠖、思茅松毛虫、黄脊竹蝗、桉树尺蠖等,继续实施应用新型诱捕剂捕杀松褐天牛工作,实施面积1万多亩,6月17-19日,在清新区太和镇、清城区飞霞风景区和银盏林场等地实施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工作,作业面积2.5万亩。

三、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一)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英德、连州、清新、连南、连山被省列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重点县,今年年初,我市对五个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并形成工作方案。一是全力抓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深化林改工作“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断”的要求,加强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确保在深化林改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二是切实加强林权管理与社会化服务。切实加强林权管理,明确林权管理机构和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林权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要不断强化林权的使用管理,切实维护林权的法律地位,把林权证真正地作为林业经营管理最重要的法律凭证。严格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加快林业产权交易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社会化服务建设,盘活森林资源,让山区农民得到实惠。三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业合作社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合作社,是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

(二)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大山林纠纷调处的力度

    我局在推进深化林改工作过程中,把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调处林权纠纷作为一项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今年我市各级调处机构共办结了166宗案件,解决了争议林地面积39873亩。这些纠纷的有效解决,赢得了广大林农群众信任,得到了群众拥护,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深化改革,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根据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要求,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组织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国有林场改革前期工作。其中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有: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调查,国有林场二、三产业调查,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国有林场人口、职工情况、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岗位结构情况,国有林场经营收支情况,国有林场资产负债情况,国有林场办社会情况,国有林场社会保障情况,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情况,国有林场林场改革成本情况,国有林场金融债务和非金融债务调查,国有林场管护站点调查摸底,国有林场数据库填报和更新,国有林场发展历程资料收集和整理,林地确权发证,国有林场清产核资审计等等。按照2016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分工的要求,对十二个国有林场一场一策的方案已形成初稿;另外,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召开协调会和讨论会,并赴韶关、湖南学习了解外地国有林场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后,已基本形成《清远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年底前有望按时报送清远市委常委会讨论。按照批复的改革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四、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进重点建设项目

(一)大力推进长隆项目建设

引进长隆项目主要考虑利用清远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为清远的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找新的结合点,就是以生态建设为主导,以森林旅游为支撑,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隆项目对清远的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至关重要,自项目签署以来,长隆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以市林业局为主,在其他单位人员不到位前提下,由我局安排3人在长隆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对长隆工作推动,突出以林相改造为主线,引领标杆示范作用,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

(二)全力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林业用地

一是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做好2016年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的要求,将确保全市重点项目林业用地需求作为践行“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敢于担当、程序不变、特事特办”工作理念的重要步骤,在林业用地指标供需矛盾突出情况下,多措并举,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林业用地需求。二是加强与省林业厅的沟通衔接,为缓解我市林业用地指标不足的实际情况,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多次专程赶赴省林业厅衔接,积极争取省林业厅的特殊支持,为全市争取更多林业用地指标创造了先决条件。

五、积极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扶贫“双到”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局认真部署好2016年党风廉政、正风行动等工作。通过组织局机关和部分国有林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党建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廉洁自律的思想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局重点围绕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几方面,进行自行剖析和落实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对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梳理职权清单,继续加强查找评估廉政风险。建立了以岗位为重点、以程序为主线、以制度为保证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领导班子为重点、覆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基本框架,进一步营造了“知风险、不冒险、有保险”的良好从政从业氛围,有力推进了具有清远林业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开展扶贫“双到”工作

    我局派驻英德市桥头镇亚婆石村的驻村工作队按照市扶贫办“工作指引”要求和工作程序,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扶贫宣传、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等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对扶贫户原核查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对贫困户信息全面核对,查清贫困户家庭人口数量、劳动力情况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帮扶脱贫对策意愿和收入情况等信息,未如何落实扶贫任务提供了良好的依据。下一步我局将在帮助扶贫户建立合作社,把贫困户联合起来实行规模种植、养殖,落实脱贫任务。

(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序开展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有关部署,我局于4月29日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领导讲话精神进行传达,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紧扣“学什么”、“怎么做”两个问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从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着手,夯实理论基础,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践行党的宗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真正解决“学什么”的问题;二是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形势发展、工作需求和岗位实际,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先进典型事迹、优秀传统文化等等,同时严守党员标准,对照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真正解决“怎么做”的问题。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在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基础上,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积极主动地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学”有所获、“做”有所效,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六、存在问题

(一)个别林木种植地段的后续管护工作跟不上,出现人畜毁坏的现象。

(二)违法占用林地,非法使用林地的现象得不到遏制,完成“双增”目标压力大。

(三)山林权属纠纷难度增大,林区不稳定因素上升。

(四)国有林场改革未全面落实,完成改革任务较为艰巨。

(五)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效能低,受违纪通报人员案件影响,人员思想有些波动。

七、2017年的主要工作计划

    切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民生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好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幸福清远中的主体作用。

(一)以新一轮绿化行动为抓手,夯实林业生态建设基础

1、以连南金坑为试点,加大公益生态林扩面力度。争取纳入省试点,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00元。

   2、全面完成省下达林业生态工程。以碳汇二期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改造林相。

    3、继续开展2017年义务植树活动。通过义务植树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市全民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使我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为完成全市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4、以“市肺”为抓手,打造郊野公园。

(二)进一步深化林业“三防”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要作用

1、继续狠抓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落实。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工作,严格生产用火管理,加强巡山护林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市区中队50人队伍的建设。加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重点抓好航空机场及城市森林灭火设施建设。

2、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检疫,继续实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特别是松材线虫病“双线”防控目标管理,提高应对、处置森林病虫害能力,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省下达控制指标,开展2017年绿盾植物检疫执法行动。

    3、不断加强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狠抓案件侦破查处工作,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4、继续加强以林地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理,完成二类调查和林地年度变更工作任务。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做好重点工程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林木采伐、采集管理,加强木材流通、经营加工管理。加强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5、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全力抓好清新、连南、连山三个重点县深化林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切实抓好全市集体林权登记发证扫尾和查漏补缺工作,真正将林地林木权属落实到经营者手上。

6、进一步健全森林保险工作机构。完善森林保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商品林的投保工作。

    7、认真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力争化解“钉子”案,“骨头”案。

  8、综治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要加强《信访条例》、《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上访的意识;加强综治维稳信访业务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有效解决涉林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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