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林业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1-02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效益为重、永续为要”的指导思想,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现将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年林业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营造林工作。全市完成造林作业面积46.0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8.85万亩,退化林分修复9.62万亩,封山育林27.62万亩。完成育苗1127亩、2410万株。完成抚育65.41万亩。二是扎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碳汇造林4.98万亩。新增森林公园2个,湿地公园2个。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15条(其中省定贫困村28条)。三是全面铺开2018年义务植树活动。我市参加义务植树的适龄公民人数284.1万人,实际参加人数258.6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91%,完成义务植树802.3万株,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建卡率100%。

    (二)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清远市笔架山森林公园建设。今年清远市笔架山森林公园列入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按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目前,已完成防火通道(旅游步道)1.1公里土建。与此同时,继续加大南峡山旅游步道建设,着手规划提升、建设南峡山森林公园。二是积极开展“创森”工作。2018年12月2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了“创森”的有关问题,决定启动“创森”,按照申报流程开展“创森”工作。此外,2018年是县级“创森”的第一年,我局大力协调和促进连南县申报了“创森”工作,4月19日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6月1日“创森”总体规划已经专家评审,现正修改。三是推进森林小镇建设。2017年9月29日,连山县吉田镇、连南县三江镇、阳山县称架乡、杨梅镇共四个森林小镇建设规划报省厅备案。2018年10月12日,省林业局认定连南县三江镇为“广东省森林小镇”。同时,2018年9月底,阳山岭背镇、连州保安镇已报省备案申报2019年森林小镇。四是推进古树公园建设。古树公园试点建设对保护古树资源,彰显古树价值传承乡村文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2018年10月24日,省林业局批准我市连州石马楠木古树公园、阳山秤架檵木古树公园作为2018年广东省古树公园建设试点。五是积极开展国家石漠公园建设工作。在2018年国家沙漠(石漠)公园专家评审会上,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总体规划正式通过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审批,该公园是我省首个国家石漠公园。

   (三)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实行使用林地项目清单预报制度和会审制度,严把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关,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全市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89宗,使用林地面积1.03万亩,收缴植被恢复1.07亿元。同时,加强林地现场查验,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做到批准一块,使用一块,违法一宗查处一宗,促进依法使用林地。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林地的监管。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资源管理。同时加强国土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国土部门提供的卫星遥感图片开展核查摸底,抓典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秋冬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打击走私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专项行动”“春雷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8红线行动”“绿剑2018”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975起,查破671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43起,破90起,其中野生动物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人;受理行政案件831起,查处580起,其中野生动物案件5起,处罚774人次;治安案件1起、查处1起。四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我市发生松材线虫病面积近7万亩,继续在清新区、清城区实施应用新型诱捕剂捕杀松褐天牛工作,实施面积2万多亩;5月11-13日,在英德市东华镇、清新区太和镇、清城区飞霞风景区和银盏林场等地实施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工作,作业面积4.9万亩。五是强化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类型、森林类别、森林起源的各分项限额指标,依法受理、公示、审核、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全市核发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7957份,采伐面积17069.27公顷,采伐林木蓄积142.55万立方米,生产木材96.33万立方米。六是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的要求,成立了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清远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的通知》和《清远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全市各地各部门共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地127个,其中自然保护区27个,森林公园83个,湿地公园13个,地质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2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自然保护区20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7个、市县级11个),处理违法违规问题289个,整改违法违规问题268个,处罚企业37个,关停企业34个,拆除面积1.15万平方米,罚款57.92万元;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森林公园6个(其中省级1个,镇级4个),处理违法违规问题4个,整改违法违规问题3个,正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1个,处罚个人2个,关停企业1个,罚款5.82万元。七是狠抓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严格执行《清远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根据各个紧要时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布置,对重阳、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期的野外用火实行管制措施,完善区域联防制度,加强扑火队伍能力建设。全市安装建设了林火远程视频系统,共建设监控中心10个,前端监控点153个,实时监控重点地区的森林资源。市财政投入479万元建设建设清远市基于北斗森林防火指挥系统项目,目前已完成北斗森林防火指挥中心1个、北斗森林防火应急通讯指挥车1台、北斗太阳能语音视频监控护林系统设备30套、北斗森林防火无人飞机18套。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4宗,其中一般森林火灾6宗,较大森林火灾8宗,过火总面积2727.75亩,受害森林面积1781.1亩。

   (四)继续推进深化改革

    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规范农民依法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大力推进林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模式,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森林保险工作机构,完善森林保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2017年12月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一场一策”方案以来,职工基本全员过渡为二类和一类事业编制,全部职工均参加了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五险”,岗位设置已全面完成,社会管理事务和农队基本完成分离,原林场的经营实体全部分开,林场的工作重心已转到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上来,编制森林管理制度、森林经营方案以及制定以“绩效管理”为目标的国有林场综合考核制度等也基本完成。基本实现了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的目标。10月30日国有林场改革通过省林业局初步验收,现已向省政府申请省级验收。三是探索启动碳汇交易。2017年7月,我市在市属林场2012-2016年营造的碳汇林选取约5-6万亩作为CCER项目开发上市,并由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天地林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清远市碳汇造林CCER项目开发上市技术服务合同》。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项目设计阶段)提交的材料有PDD设计文件、作业设计文件,已能满足国家发改委碳汇交易上网公示的需要,但目前国家发改委气候司的碳汇交易职能已移交生态环境部,待其启动碳汇交易即可上网。四是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市分行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制定了业务指引,拓展绿色资源变绿色资产新局面。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林业发展的支持,真正让政府、企业、公众、农民在生态建设中实现多方共赢。五是创新造林投入机制。连州市在辖区范围内继续实施造林补贴的,此项措施激发了广大群众的造林、护林和育林的积极性,林农的思想由“要我造林、要我护林”转变为“我要造林、我要护林”。据初步统计,2018年连州市本市财政造林补贴面积达 2.02万亩,财政投入达303.27万元。

   (五)构建稳定和谐林区,深入推进林区综治创平工作

   一是化解山林权属纠纷。结合新的《调处条例》,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宣讲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活动,召开了多次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的案情专家研判会议,并加强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调处办的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我市各级调处机构共受理各类山林纠纷案件584宗,各级调处机构共办结了488宗案件。二是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按省林业局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启动李万昌信访案核查程序,于9月18日,成功组织了李万昌信访案核查的评议会。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等共114批次,其中来访84批次197人,来信15封,其中市信访局转交办4宗,市长信箱(含12345热线)4宗,省林业局(含森林公安局)转交办6宗,市林业局巡察组转交办1宗,其中重复信访案11宗;共受理、转交办信访件29宗,已办结27宗,余下2宗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93%。三是做好安保维稳工作。严格执行《清远市林业局维稳应急工作预案(暂行)》,多次组织、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专题研判会议,研究信访维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能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期间,我市林业系统无发生重大维稳安保事件。同时,为了确保国有林场改革中农队的稳定,我局组织各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国有林场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正确引导群众,争取群众的支持,尤其突出“一场一策”原则,着重对林场的个别村民进行稳控。四是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清远市林业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五是深入推进综治创平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创建平安清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权责清单》的通知》(清综治委[2017]2号)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部署,狠抓有关本单位工作任务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了“平安林区”创建。

   (六)积极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

   我局认真部署好2018年党风廉政、正风行动等工作。严格执行《清远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清远市林业局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等规章制度,紧抓“关键少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完善了《清远市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清远市林业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清远市林业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抓好机关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同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对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梳理职权清单,继续加强查找评估廉政风险,就正确履行职责、遵守岗位廉政准则作出承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另外,我局是清远首个系统内巡察全面完成的市直单位,目前我局在全市“尝鲜”开展的系统内巡察已经结束,我局下属的直属单位全部接受“政治体检”。从反馈情况来看,共发现存在问题96个,已完成整改问题70个,正在整改的问题26个,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1条。在巡察期间,共进行个别谈话403人次,下农队调研34次,听取林场班子工作报告15次,列席班子会议25次。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地方对限额采伐管理不严格,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不及时。

   (二)林地保护管理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大和不敢碰硬。

   (三)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仍然滞后,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四)山林权属纠纷难度增大,县(市、区)、乡镇的个别干部乡土意识严重,在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时,未能做到百分百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森林防火队伍待遇偏低,巡山护林员队伍配备严重不足。

   (六)抓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党建业务能力不强。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坚守底线,追赶跨越,继续积极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解读工作,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十九大有关林业的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二是深入推进我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牢把握和严格落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三是健全考核机制。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硬抓手,今年要组织对局各直属党组织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抓好各项任务目标的督查落实。

   (二)融城带乡,统筹发展,推动林业生态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完成省下达造林计划,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二是做好亮点工程推动。加快推进森林消防机场建设,确保年底前有飞机进驻。初步完成笔架山旅游步道和南峡山森林公园建设。全面落实清远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加大森林碳汇交易推进力度,力争成为全省首个开展森林碳汇规模化交易的地级市。以碳汇二期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改造林相。三是扎实推进“创森”工作。认真梳理创森项目建设、创森宣传、创森数据收集等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照差距、补齐短板、以临战思维,坚决打赢创森攻坚战。四是做好生态区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结合清远当前实际,积极谋划参与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新水平。

   (三)强基固本,勇于担责,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

   一是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牢牢把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要求,坚守生态底线,严守林业生态红线。二是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对林地管理的规定,落实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强化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尽早处理违法用地问题。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林政、森林公安的林业执法主体作用,木材检查站的流通关卡作用,林业工作站的基层服务作用,林区护林员的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预防林业违法的长效机制,遏制林业案件多发势头。积极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加大对盗砍滥伐林木、乱征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纵火烧山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全市林区社会秩序稳定,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四是自然保护区管理丝毫不松。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大新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同时,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打击各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工作,尤其是非洲猪瘟,做好值班和日报工作,协助省林业局开展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五是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问责机制,提高社会化防治和绿色防治水平,防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灾害蔓延。

   (四)攻坚破难,项目带动,探索形成林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效机制

   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坚持“绿富双赢”发展战略,加大对生态型产业基地的培育扶持力度,吃透政策,做好服务,创建一批省、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二是大力发展林业新兴产业。扎实推进油茶、珍贵树种、优质林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对林产品品牌宣传和推广,提供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培育壮大林产品龙头企业,推进林产品品牌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桉树人工林的退出及出路问题,提升桉树资源的附加值,为增加财税收入作贡献。三是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做大做强森林生态旅游及康养产业,挖掘森林生态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拓展林业经济增长点。 

   (五)改革创新,聚力转型,加强林业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深化改革,按照批复的改革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改革中注重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按省的要求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深化林业站管理体制改革,恢复镇街林业站机构并由县(市、区)林业局直管,强化基层林业管理力量。三是推进消防队伍改革。加强巡山护林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建立市、县级森林防火专家库,发展完善我市、县级森林防火人才储备库。

   (六)加大力度、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抓紧落实处理好几宗“跨市、跨县”纠纷案件,我市的“三跨”案件,积案量比较多,要加大调处力度,全力以赴攻克一批“钉子”案、“骨头”案。二是加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包案机制,已拟定局领导包案计划,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对山林纠纷积案、突出的涉林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处理,集中力量开展调处,批量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三是推进“山林纠纷调解员”队伍组建工作,聘请专职、兼职山林纠纷调解员,完善我市的《林权争议调解员招聘和管理办法》,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山林调处工作,共创“平安林区”。四是充分发挥山林纠纷矛盾调处专家委员会作用。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将继续及时调整我市调处专家库,补充新鲜血液,充分调动专家们的积极性,发挥专家们的聪明才智和创新精神,在个案会审、研判、宣传调研等方面,指导基层调处办提升案件办结率。

   (七)继续深入推进综治创平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部署,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创建平安清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权责清单》的通知》(清综治委[2017]2号)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平安林区”创建,落实本单位本系统综治工作任务。



                                               清远市林业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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