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林业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06-20

201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清远”这个核心,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守住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为着力点,以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一年来,经过全市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如期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成效显著。现将2013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和2014年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为统揽,加快生态景观林带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步伐

(一)营造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营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2013年全市完成造林作业面积31.36万亩,占计划29.2万亩的107.4%。其中人工造林17.33万亩,迹地更新9.30万亩,低产林改造4.73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66.50万亩,占计划65万亩的102.3%。完成育苗2178亩,3724万株。完成森林抚育66.5万亩,占计划的102.3%。

二是推进全民义务植树。2013年我市参加义务植树的适龄公民人数164.2 万人,实际参加人数157.7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96%,完成义务植树 570万株,占计划560万株的102%,人均植树3.6株,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建卡率100%,新建了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和村镇公园。我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不断促进,有力促进了我市全民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为完成全市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积极发展油茶产业。2013年共种植油茶3.02万亩(其中完成产业带任务2.48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8000亩,占计划的100%。今年5月油茶产业带专家到我市检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走访种植户和听取建设单位的汇报,对我市油茶产业带项目建设给予充分的肯定。

    四是切实抓好林业种苗培育工作。2013年共完成育苗2178亩,3724万株。其中大田育苗728亩,2328万株,容器育苗1396亩,1396万株。2012年我市建设的四个保障性苗圃中,清新县绿源苗圃、连州市西岸码维有苗圃已于今年四月通过了省种苗站验收。

  (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一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超额完成。我市各地高度重视,落实资金,解决用地,强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的安排,我市2013年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里程120.4公里,2013年全市已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里程127.14公里,占计划的 105.6%;树木长势良好,得到了省林业厅和清远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好评。

    二是森林碳汇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市2013年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任务29.2万亩,各地按照省的部署要求,及早启动,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2013年完成森林碳汇林建设31.22万亩,占计划的106.9%。

    三是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市连州市、英德市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防护林工程8100亩,省下达我市2012年“四江”流域水源林任务10000亩,我局迅速督促两地做好了该项目规划设计,及时上报省厅并得到批复,由于资金落实到位,备耕工作及时,目前我市连州市、英德市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防护林工程8100亩任务,2012年“四江”流域水源林连州2000亩、英德市3000亩、阳山县2000亩、连山县3000亩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三)“市肺”工程建设情况

今年“市肺”工程清新区对“市肺”工程历年造林进行了全面补植;清城区完成抚育补植面积1644亩,完成黄金布“峡山”1418亩更新造林。通过政府采购,订购了木荷、枫香、樟树、千年桐、火力楠等多种优良乡土树种共320000株,马尾松、银合欢种子600公斤,有力促进了2013年“市肺”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四)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情况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林〔2013〕124号)的通知精神,我市各地结合实际,共有8个县(市、区、场)申报第一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全市申报第一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共13个,面积1042590亩。

(五)创建林业生态市工作进度情况

至2012年止,我市8个县(市、区)已全部成功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我市已达到省林业生态市标准,全市生态环境逐步优化,林业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省林业厅已于10月份通过对我市创建省林业生态市工作情况的核查。

  二、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一)巩固完善,确保全面完成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目前,全市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发证面积1936.3万亩,发证率达98.7%、林地使用权林权证发证面积1902.35万亩,发证率达96.9%;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发放约68.31万本,发证面积1515.82万亩,发证户数57.5万户;发生林权纠纷2938宗,已调处2770宗,调处率94.3%;分别建立林权交易服务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各8个;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07个,涉及农户12.31万户。

(二)深化改革,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我市自2011年开始被确定为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和统筹安排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市森林保险投保面积894.4万亩,保险金额44.72亿元,保费1788.8万元,投保率41.77%;其中全市生态公益林已全部投保,投保面积为838.15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为56.25万亩。

    三、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依法行政,加强林政管理工作

1、依法管理林地。严格执行《广东省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定额管制制度;加强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全过程的监管与服务;加强现场勘查、审核工作,优先保证重点建设工程用地需要;建立台帐管理;抓好采矿、采石、取土场整治复绿工作;开展清理整治采石采矿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协同国土部门关闭26个采石采矿场,打击各类非法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201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提高责任感,完善相关制度,依法行政,保护森林资源,据统计,今年共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49宗,面积265.08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686.75万元。  

2、强化森林利用管理。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采伐会审、公示、伐区源头管理、木材运输管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度省下达我市的木材生产计划蓄积量为158万立方米,出材99.5万立方米,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至今年10月30日,全市核发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4795份,采伐面积16035公顷,采伐林木蓄积1257408万立方米,生产木材83.2万立方米,占省下达计划80%。加强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完成岗位能力学习平台录入任务,转变职能由“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改为森林经营者伐前、伐中、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格控制木材的超量放行,杜绝非法木材流入市场。据统计,至今年10月30日全市办理木材运输证36.7万立方米,加强木材检查站管理,开展木材运输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职能作用,防止盗伐、滥伐林木现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做好治超工作,加强对林产品装载运输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责任,实行山上管严,山下管好的监管机制。

3、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林地、森林蓄积量,加强连清样地样点的经营管护工作,落实管护工作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国家林业局完成“十二五”中期评估实地采集工作,客观反映核查成果,准确评价森林经营效果和林业执法行为。

(二)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1-10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宗(其中一般森林火灾6宗,较大森林火灾1宗),比去年同期减少11宗;过火总面积36.1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0.23公顷,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205.11公顷和44.67公顷。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为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我市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制定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标语、横额、宣传牌、摩托车广播、广播电视宣传、学生举旗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我局筹集了40多万元统一征订了一批森林防火宣传T恤、森林防火虎威威知识小册子、电脑鼠标垫、盒装纸巾、纸巾筒和宣传横额等森林防火宣传物品。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森林消防队伍和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分别组建一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有的队伍与其他抢险救灾队伍合建,发挥“一队多能、一队多用”的作用,并加强了队伍的装备和管理,提升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安全有效扑救森林火灾的战斗力。全市已组建8支专业扑火队439人、85支半专业扑火队2414人。同时,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建设,配置指挥车、运兵车、森林消防水罐车、水泵、风力灭火机、油锯等必备的扑火工具。同时,全市“以水灭火”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把好野外火源管理关,是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的关键环节。清明节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5万份《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告》发放到各县(市、区)、镇、村(居)委和村民小组张贴,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依法治火工作力度,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为创造和谐、无烟、平安清远和创新野外火源管理的办法,全面推进森林防火重心下移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事、造林炼山和进山作业等生产性用火规定,建立生产性用火服务指导机制,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有效管理,使生产性用火管理逐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改“禁堵处罚为疏导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生产用火与森林防火的矛盾。同时,森林防火与森林公安建立依法治火的联动机制,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

四是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建设项目。我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在当地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地方配套资金183万元,完成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无线通讯系统建设项目》和《清远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并通过了预验收。

(三)强化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鸟类监测和防控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野禽交易专项行动,加强H7N9禽流感病毒溯源排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62人/次,检查市场65个、酒楼饭店441间/次,查获野生动物581只/条,加强野生动物经营管理,经批准发放“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准许证38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鸟节和爱鸟周”宣传活动,书写宣传标语3755张、派发野生动物图片548幅、湿地宣传册子38本,广播宣传 112次,引导广大群众改变吃野生动物的陋习,为创造和谐社会赢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新规划连州市上兰靛水库等8个湿地公园,提升生态功能。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已列入市重点工作,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区调研和座谈会,对20个自然保护区的权属、签订协议、经营等情况进行核查。编制了《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四)做好检疫和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不蔓延

1、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主要针对松材线虫、黄脊竹蝗、桉树尺蠖、黎蒴病害、薇甘菊等病虫害重点进行监测, 实施监测面积2800万亩次,年初进行了预测预报。2013年我市发生的森林病虫害有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黄脊竹蝗、桉树尺蠖和苔蛾等。今年完成了春秋季的松材线虫病、薇甘菊普查,全市实施各种病虫害防治面积7700亩,防治效果比较好。

2、加强检疫执法工作。一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监管制度,真正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防止疫木进入,开展了多次松材线虫病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种苗产地检疫工作,搞好林木种苗质量关。三是加强了对大型绿化苗木的产地检疫,逐步规范办理绿化大树苗木的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四是加大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对违章调运森林植物检疫案件进行了查处。

四、做好山林纠纷调处、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贯彻打防结合,全力稳定林区治安秩序。共发生各类森林案件854宗,查破782宗,其中:刑事案件95宗,破34宗;林业行政处罚案件756宗,查处744宗;野生动物11宗,查处11宗;受理治安案件3起,查处4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359人次,收缴木材2250.6立方米,收缴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只(头),野生动物制品及死体82(只)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3.17万元。

2、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解决林区突出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市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先后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了“天网行动”、“风雷行动”、“林区禁毒”、“缉枪治爆”和夏秋林区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整治林区突出的治安问题。

(二)认真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1、调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工作。今年,我市各级调处机构共办结了112宗林权争议案件,解决了争议面积76254亩。

2、行政复议工作。至11月止共受理的复议案件有36宗,经初审并报市政府复核批准后,办结的有26宗,上交市政府复核待批的有3宗。

3、来信来访工作。至11月止,我市各级调处机构共接待山林纠纷信访案件458宗,来访人员2236人次,涉及林地面积428508亩,处理和答复了群众来信67件。

4、政策法规工作。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调整了局普法领导小组和局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法制及普法工作的具体工作。并继续抓好干部职工的普法学习教育工作,于4月份举行了一次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的普法教育考试,并取得了较好的考试成绩。

五、抓好国有林场管理,优化生态环境,增强发展后劲

(一)抓好国有林场的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提高。认真制定和落实国有林场财务收支计划,实施委托中介审计组织,对国有林场进行全面审计。组织工程建设督导小组,对专项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运行。

(二)突出抓好国有林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型国有林业示范场。一年来,全市国有林场结合林业“三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优化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和保护工作,打造绿化美化生态化的优良环境。完成造林面积27071亩,中幼林抚育103776亩,低产林改造10423亩。其中,高标准营造丰产林面积21051亩,造林质量优良,起到国有林场造林骨干示范作用。

(三)优化国有林场生态环境,全力配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拟将几个重大的发展项目推荐落户在国有林场范围内,这是林场转型升级,确保生态发展的难得机遇。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全力配合推进项目的进展。一是对林场范围内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整治,特别是对开采的石场、瓷矿场进行集中整治,并抓住机遇迅速复绿,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改善投资空间。二是积极参与招商项目洽谈引进,积极向省林业厅争取征占用林地使用用地指标,满足项目发展的需要。

(四)抓安全生产,促林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今年上半年,由于雨水多,防洪防汛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等成为林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全力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特别是在5.15强降雨造成多个地方发生泥石流滑坡灾害中,我市多个国有林场均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失。灾害发生后,局主要领导亲赴第一线,指导救灾复产和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在救灾过程中,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任,不惜代价,安全疏导转移林区作业人员,确保林区的和谐稳定。

六、积极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扶贫“双到”工作。

  (一)我局认真部署好2013年党风廉政、正风行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工作。并于4月19日、6月14日分别召开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及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议,在这两次会议上认真传达了中央、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局党风廉政、廉风和畅、正风行动、创无职务犯罪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方面的工作。8月25日通过组织局机关和部分国有林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廉洁自律的思想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局制订了《清远市林业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清远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清远市林业局2013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清远市林业局关于创建“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无职务犯罪示范场、材委(工区)”活动的方案》、《清远市林业局“廉风和畅”教育行动2013年工作方案》等多个方案。各县(市、区)林业局、森林分局、各国有林场,坚持把“正风行动”、“工作落实年”、“廉风和畅”、“风险防范”、“纪律教育月”、“包案件”的活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林业各项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了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建设。

  (三)开展扶贫“双到”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工作,我局成功的帮扶英德波罗坑村实现脱贫,并通过了市验收组的脱贫验收,从而结束了对波罗坑村的扶贫“双到”工作。根据市的统一部署,我局与森林公安分局、生态处共同帮扶的新一轮扶贫“双到”挂点村安排在连南县寨岗镇东升村。目前,我局已经确定各帮扶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选派驻村干部1名,并于6月17日到挂扶村进行工作对接,驻村干部的驻村工作已逐步进入状态。

(四)认真开展募捐活动。上半年我局开展了两次募捐活动。一是为四川省芦山地震的灾区人民献爱心活动。二是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两次募捐活动做到大力宣传、精心部署、全面动员,干部职工参与率达到98%以上,共收集善款26万多元。善款管理严格、周密,第一时间汇缴到帐,确保了善款的安全到位。

    七、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大局,突出抓好市领导批办事项

市领导批办事项是统筹全市中心工作的重要任务。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市领导批办事项,全力推进批办事项落实。

一是想方设法为落户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扶持好企业在我市的发展,增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信心。如阳山兰花项目:5月24日,我局收到市委督查室《市领导同志批办事项办理通知书》(清委转字[2013]20号),葛长伟书记在广州陆仕花卉园艺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涉嫌擅自开垦林地一案文件中作出了重要批示,收到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进行研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该案立为擅自开垦林地案处理,我局森林公安分局按照部署于6月14日依据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对广州陆仕花卉园艺有限公司阳山分公司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妥善处理了上访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再如佳的美项目:佳的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局于2003年引荐落户在银盏林场的高科技电子科技项目,为扶持该企业打造百亿产业,成为电子行业的龙头,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其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我局按市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积极与企业协调沟通,落实了帮扶措施,解决了企业进驻以来一直难于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积极配合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利用市属国有林场资产发行中期票据,为我市扩容提质,破解城市建设资金难题增后劲。

三是全力配合市政府把银盏林场管理权下放移交给清城区管辖。助推长隆集团选择落户清远发展,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存在问题

(一)上级资金落实迟,招投标工作程序烦琐,招投标进展缓慢,错过了种植的最佳时机,严重影响重点林业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成效。

(二)山林权属纠纷难度增大。一些地方干部乡土意识严重,违纪观念淡薄,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能顾全大局,单纯为本地区、本部门争利益,有些置双方协议和上级处理不顾,利用各种途径,采取非正常干扰,为调处设置障碍。有些地方存在着官争民不争、民了官不了的现象,误导当事人,出歪点子,使权属纠纷复杂化,矛盾扩大化,造成了协调难,裁决更加难。

    (三)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森林防火队伍待遇偏低、扑火机具装备落后,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泵、水枪等扑火威力较大的机具配备不足,扑火效能仍然较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林区防火公路数量少,特别是重点防火区、高山远山区域,道路不通,难以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此外,巡山护林员队伍配备严重不足。

(四)个别地方领导对加强林地保护意识不强,违法占用林地,非法使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采伐限额分项越来越细,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森林综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效能低,违反执法程序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九、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切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民生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好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建设美丽幸福清远。

(二)根据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要求,继续以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为重点,将工作重心转向今冬明春备耕工作。认真开展工程检查“回头看”,加强督导、查漏补缺、巩固完善,争取明年春完成造林和补植任务。重点推进银盏林场和清城区松材线虫病疫点根除工作。

(三)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对己申报的13个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待省林业厅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评审、批复后,马上组织实施各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加强检查监督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定期开展补偿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追踪检查,努力实现检查监督常态化和全覆盖。

(四)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森林保险工作机构,完善森林保险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商品林的投保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点建设,帮助和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使合作经济组织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五)积极推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巡山护林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倡导和组织村(居)委、村小组、村民建立村民森林防火自治组织,制定和通过村民森林防火自治章程或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筹集森林防火经费,聘请护林人员和开展护林工作。建立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林业站执法人员和巡山护林员协助的森林防火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森林防火行政监管、野外违规用火行政处罚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

(六)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重点是森林利用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监督与服务。开展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执行情况检查。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加强连清样地样点的经营管护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林业站、木检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七)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落实处理好几件“三跨”案件,2014年度力争化解一到二宗“钉子”案,“骨头”案,重点是监督落实好连南县寨岗镇山联村白庙村民小组与阳山县七拱镇合上村委会再下角村民小组关于大饮坑争议林地权属的案件。计划在全市林区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进一步推进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八)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规划落实好预防职务犯罪各项活动,为我局争当全市“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而努力。(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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