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推进林业综合执法与资源保护网格化建设和管理

来源:清远市林业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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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林长制的各项工作,2021年12月6日至7日,市司法局局长刘志英、市委政法委综治事务中心主任马泳、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黎锡光、四级调研员曾球根联合调研组一行6人,到英德市英城街道办、英红镇和佛冈县水头镇、汤塘镇对林业综合执法,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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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调研中,各地对目前林业执法权下放至乡镇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政法系统“粤政图”平台网格管理情况、网格员、信息员的配备与林业网格化管理、护林人员的融合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了很好意见和建议。

  英德市英城街道办、英红镇和佛冈县水头镇、汤塘镇在推行林场制工作中,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全面构建以“一长三员”为抓手的巡护、基层执法、监管的责任制。探索镇村级责任区域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与“粤政图”平台网格化相融合机制,实现“一网统管”。佛冈县水头镇试点推进林长制与河长制、综治网格化融合管理机制,推行三网融合、三员(巡河员、专职兼职护林员、综治网格员)职责融合整合,巡河资金、护林资金、乡村振兴资金整合。通过融合整合后人员责任制得到更好的落实,工作纪律,热情得到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清新区浸潭镇从2019年开始实行巡河员、护林员整合,巡河资金,护林资金融合整合,重合后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专项调研,掌握了各地推进林长制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当前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短板有了更全面掌握。对下一步如何改进明确了思路。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要按省、市的要求确保2021年12底前完成四级责任体系,围绕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积极加强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二是要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跟班学习和专业培训,提升基层执法员业务水平;三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乡镇建设专业综合执法队伍,建立网格员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奖惩考核制度,提高执法效能,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效率,更好发挥行政权力效能;要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县级对下放至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五是要抓实创建南岭国家公园为契机、找出不足、搭上“顺风车”补齐林业执法的短板;六是要建立县级统筹管理护林员、网格员和信息员的人员配置工资待遇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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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调研的还有: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科长唐刚毅、市林业局林长办李宁。


落实林长制“一长三员”实现网格化治理

─佛冈县水头镇构建林长制+网格员体系


  护林员肩负在基层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监测、宣传的职责,是绿水青山的一线守护者,是打通林长制落地实施“最后一公里”的人。目前佛冈县共有92名专职护林员,月工资1000元,由各镇政府招聘,实行一年一聘一考核。护林员工资待遇低、护林员队伍年龄较大、专业技能弱等现状,成为提升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水平、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落地的短板弱项。佛冈县水头镇为加快推行林长制,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提升护林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构建林长制+网格员体系,共织 “一网三巡”同心圆

  (一)压实林长责任。根据市县林长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水头镇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结合驻村包片,建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林长,镇长担任镇林长,各驻村领导担任副林长,各村党总支书记担任村林长的水头镇林长制网格管理制度。

  (二)落实网格员队伍。统筹护林防火经费14.5万元、河道管护经费45.9万元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将12名专职护林员(网格员)工资由原来的每月1000元提高到3000元。同时发挥17名兼职网格员(每月400月补贴)、67名包片网格员作用,实现网格化全覆盖,做到每日巡查,24小时值守。

  目前,水头镇共设立各级林长23人,建立了镇级林长13人,村级林长10人,各村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及网格员为巡查信息员的 “一网三巡”的工作制度,要求镇林长每月巡,村林长每周巡,网格员每天巡。

  二、依托“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巡盯查问”落实护林责任

  (一)依托“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体系,建立问题线索发现、甄别、上报、交办、处置、办结、反馈等7个方面的闭环运行机制。网格员将每日巡查记录上报“佛冈智格”,特殊情况直接通过微信群上报林业站,确保事件处理高效便捷、办公平台随身移动。水头镇仅11月就完成处理问题240宗,巡查治理成效明显。

  (二)坚持不懈抓森林防火,确保林业资源安全。按照《水头镇森林防火预案》要求,在与村(社区)签订防火责任书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七个一”森林防火措施,在进山要道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上山祭祀的人群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加大巡查、检查和打击力度。

  (三)不折不扣执行林业保护政策,扩大巩固提高林业生态。禁止林木采伐,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鼓励举报,对发现有盗挖和占用林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8月以来,水头镇执法、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盗取河沙3起,非法稀土采矿3起,扑灭山火6起。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常态机制发挥长效作用。水头镇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巡查制度、林长考核制度等7个制度,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村委考核内容,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

  (二)定期召开网格员联席会议。今年以来,水头镇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网格员、信息员业务培训8次,及时通报工作成效,布置重点工作,真正做到“山头有人巡、后台有人盯、问题有人查、成效有人问”。

  (三)常态化开展护林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在11个村(社区)张贴宣传海报,设立林长制公示牌等,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群众保护自然的自觉性。

  (四)建立完善的网格员考核办法。水头镇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网格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表现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比如:奖惩方面,网格员(护林员)发现并扑灭一宗焚烧山火,奖励100元;发现1处野外用火未及时报告并扑灭的,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后累加计算。此外,网格员聘用期间,管护责任区内未发生违法违规网格事件的视为合格,全额发放核定工资并给予续聘。每月累计巡查、管护时间天数(按照巡查要求统计)不够的,扣发相应巡查、管护报酬。

  加强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整合护林员队伍,是对林业治理基层力量的有力补充。是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的职能作用,水头镇想方设法争取提高护林员待遇,稳定护林员队伍,完善护林员考核奖惩制度,规范基层护林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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