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属国有林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我市林业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了《清远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林业局林政科反映。
附件:清远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doc
清远市林业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