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

清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清远市林长办工作组深入乡镇督导检查林长制工作

来源:清远市林业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7-01

       为全面了解掌握县镇村三级林长制实施运行情况,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各县(市、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6月20日,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对连州市和龙坪镇推进三级林长制实施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督查中,工作组主要查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建设情况;林长职责细化、责任区划分情况;落实林长制七项配套制度及林长履职尽责情况;连州市对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国土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督查发现,连州市能较好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做到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镇村级存在林长制工作任务推进缓慢、林长制七项配套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会上,督查工作组要求连州市林长办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县级林长办要主动推动、靠前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倒排时间,细化措施,清单式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将林长制各项重点任务工作按时保质落实落细落到位。(林长办供稿)

图片1.png

督导工作组听取连州市汇报


图片2.png

督导工作组实地察看造林和抚育点



附件:


市林长办督导检查连州市林长制实施运行存在问题清单

序号

县(市、区)

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1

连州市

1.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制定、辖区内古树名木挂牌完成情况,编制古树名木“一树一策”等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7月底前

连州市林业局

2.未及时处理松材线虫疫木,对疫木处治监管不严,需加强疫木处理工作。

9月上旬前

3.需按林长制会议制度要求在2022年适时召开市级林长会议。

9月上旬前

4.连州市未设置清远市级林长公示牌。

7月底前

5.龙坪镇未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没有编制林长制工作简报。

7月底前

6.龙坪镇护林员日常巡护记录本的“证明人”一栏未签名。

7月底前

7.未制定县级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发展规划。

9月上旬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