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和广东省林业局第1号公告要求,为加快清远市英德林场(含所属的铁溪林场、长江坝林场)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速度和成效,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木变性处理利用,我局决定在清远市英德林场(含所属的铁溪林场、长江坝林场)范围内公开选取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1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在清远市英德林场(含所属的铁溪林场、长江坝林场)辖区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企业。
二、报名条件
(一)企业的加工生产流程符合除害处理技术要求。必须具有生产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或生物质燃料、制炭、造纸、粉碎颗粒等工艺流程。
(二)企业具有符合木材变性加工要求和标准的生产设施。厂区位于疫区、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 20 亩、日木材处理量不少于 10 立方米。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疫木加工生产管理措施和制度,应建立包括疫木入厂时间、入厂数量以及疫木加工数量、除害处理情况、制品出厂情况等项目的台帐。
(四)企业具有专门的疫木堆场或堆库,堆放场地需具备围墙、大门等能防止疫木流失的设施。疫木堆场或堆库和加工区域具备防止疫情扩散的技术和设备。
(五)企业需使用密封车厢运输疫木进厂,相对固定车辆进行运输,对车辆实行定位监控。
(六)企业对松木处理后的剩余物有条件进行粉碎或焚烧处理设备。
(七)企业在工厂大门、货物进出通道及疫木堆放和加工区域有可全程监控的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2日。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林业局四楼营林科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材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自评报告。
(五)资格审核:由我局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选取工作。
四、选取方式
由我局邀请省、市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对申请企业开展评审(包括审阅申请材料、实地考察等)工作,根据评委评分从高分往下依序选取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取足名额即止,如遇弃权的往下选取,未取足名额时如遇相同分数不能确定的,由评委投票决定。
五、公示
根据选取评审结果确定选取企业名单,并在清远市林业局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企业名单报送到省、英德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866306,监督电话:(0763) 3866298.
七、本通告由清远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清远市林业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