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和广东省林业局第1号公告要求以及清远市林业局《关于选取清远市英德林场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通告》,在公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2日期间,有一家木材加工企业报名(英德市连江口镇宏基木业厂)。2021年11月23日我局组织专家评委对报名参选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评审。经评审,按照评审要求,评审专家认为该厂基本具备资格,但有5个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确认。2021年12月28日,经市局及英德林场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该厂已经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了整改,认为英德市连江口镇宏基木业厂达到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合格标准,可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7日止,共7天(工作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林业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7号四楼营林科。
邮政编码:51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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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3-3866306.
清远市林业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