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涉农任务清单分解和项目报备的通知》精神,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局实施29个项目。
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在2023年3月3日,我局对实施29个项目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不同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清远市林业局
2022年3月10日
根据《清远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涉农任务清单分解和项目报备的通知》精神,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局实施29个项目。
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在2023年3月3日,我局对实施29个项目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不同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清远市林业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