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4013株古树名木救治复壮工作,我办决定公开遴选一家保险公司作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承保公司,并根据双方工作合同开展古树名木救治复壮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一定数量的服务人员;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10月或者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承保标的为全市4013株古树名木,保费预算总额为固定价金额(¥400,000元),须在报名时提供每株保额按不低于1万元,总额度不低于4013万元的承诺函(承保方案有明确此内容的可不出承诺函)。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局三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材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承保方案;
(五)资格审核:由清远市绿委办组织专家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遴选工作。
四、选取方式
由市绿委办邀请市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对申请公司开展评审(包括审阅申请材料、承办经验、关联企业资质等)工作,根据评委评分从高分往下依序打分,选取最高分者,如遇弃权的往下选取,如遇相同分数不能确定的,由评委投票决定。(中标保险公司必须聘请具有古树名木复壮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的资料须通过我办审核)
五、公示
根据选取评审结果确定选取公司的名单,并在清远市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866306,监督电话:(0763)3866298。
七、本通告由清远市绿委办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