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清远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3〕141号),现对2023年清远市申报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请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如实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并于 2024年7月22日前邮寄至清远市林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林业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曾枭 联系电话:3866326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市林业局6楼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511518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文婧 联系电话:3382510
地址:清远市国资大厦1112室
邮政编码:511518
附件:1.2023年度清远市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清远市林业专业 清远市林业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