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实掌握我市各县(市、区)林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迅速整改, 清远市林业局现需采购清远市202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生态建设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欢迎有资质、有意向的单位(公司)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远市202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生态建设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含税金)。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开展人工造林和低质低效林分改造以及油茶新造的抽查评估。抽取不少于各县(市、区)任务总数20%的作业小班,开展实地核查。(要求七月中旬完成,提交评估报告文本)
2.开展全市历年森林督查图斑抽查核实。每个县(市、区)抽取不少于5个林地图斑开展实地核查。(要求八月上旬完成,提交问题清单或评估报告文本)
3.开展全市2025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情况抽查核实。(要求八月底完成,提交评估报告文本)
4.开展新造林抚育、森林抚育以及油茶低改抚育的抽查评估工作。抽取不少于各县(市、区)任务总数20%的作业小班,开展实地核查。(要求九月底完成,提交评估报告文本)
5.开展省、市级林长绿美园效能提升成效评估工作。对省、市级林长绿美园(8个)效能提升情况进行评估。(要求八月底完成,提交评估报告文本)
6.协助清远市完成省2025年林长制考核。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报价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活动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五、选用原则
1.报名单位需具有有效的丙级或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三家及以上报名可进行遴选工作。
2.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我局将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3.遴选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采购人通过公开遴选、综合评审的方式择优选取。选取结果将在清远市林业局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六、按规定完成报名并提交资料
1.提交的资料需包含:
(1)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3)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内容包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作业设计、绿美生态建设示范点设计、森林督查图斑核查、林长绿美园核查、松材线虫防控情况核查、林长制和绿美生态建设第三方评估等:
(4)技术团队人员组成(要求附:职称证书、最近6个月社保凭证,退休附聘任证书、退休证);
(5)项目技术方案(或工作方案);
(6)项目报价。
2.报名登记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7:30时(邮寄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资料一式三份并密封,文件袋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手机号码。
3.报名地点:报名材料密封邮寄到清远市清城区小市五号区林业大厦(市林业局 市林长制工作专班)或持密封报名材料到清远市林业局 市林长制工作专班报名。
(联系人:蔡虎 联系电话:0763-3395603)
清远市林业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