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直党〔2015〕15号
关于对直属单位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清远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清党廉发〔2015〕3号)和清远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清远市林业局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林党组〔2015〕19号)精神,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委和纪委将于11月23日开始联合组织对各直属单位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开展“正风”行动工作进行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
11月21日至11月30日,由局直属单位党委和纪委组织检查考核工作、检查各考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情况。
二、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内容。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正风”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评定标准
检查考核标准按照清林直党发〔2015〕15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班子要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一岗双责”情况。
(二)各单位要提前开展自查,对照检查考核内容查漏补缺,认真归纳、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局党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考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一岗双责”情况、自查报告和清林直党发〔2015〕15号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等材料一并报市林业局党廉办(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兰海飞,联系电话:3866323)。
(四)检查考核组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考核结果交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
附件:1、直属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表(局直属单位)
2、直属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3、直属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清远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党委
2015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清远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