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439发布时间:2019-12-26

市政府、省林业局: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书记清远调研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着力优生态、保资源、增效益,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我局依据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机关审批权改革的文件,按照权力类别,对原来的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并根据政策变化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有关通知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对涉及证明类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严查处各类涉林案件,积极开展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治理行动,有效地遏制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高发态势。

2019年,我市林业系统及森林公安机关从严查处各类涉林案件,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高发态势。据统计,全市林业部门(含森林公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国门利剑2019”、“2019红线行动”、“打击整治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专项行动”及“2019积案清理攻坚”、“2019护飞行动”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在各类专项行动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779起,查破54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19起,破60起,刑拘44人,逮捕25人;受理行政案件643起,查处476起,处罚434人次;治安案件17起,查处6起。

   积极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林业局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清远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各类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重点打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范围内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到目前为止,全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6687人次,出动车辆3645车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09宗,涉及违法林地面积186.14公顷,涉及违法林木蓄积7253.32立方米,回收林地面积149.01公顷。其中已结案256宗(占50.29%),正在立案查处244宗(占47.94%),尚未立案查处9宗(占1.76%)。行政案件379宗(占74.31%),刑事案件76宗(占14.9%)。行政处罚罚款691.99万元,刑事追责15人,行政追责1人。有力震慑了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有效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广东省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林业系统的法治建设和执法情况,我局开展了2019年清远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及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9年7月23日至8月7日,我局派出工作组到我市各个县(市、区)林业局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进行实地督查评查。我市各级林业执法单位基本能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省林业厅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尤其是森林分局办理的案件比较规范,案件定性准确,证据较充分,文书立卷整理、归档规范。行政许可案卷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文书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如法律文书没有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执行等问题,我局要求各单位迅速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整改。

    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

    2019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一是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信息中心网站增设“行政执法”专栏,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权责清单、违法举报电话和自由裁量标准等信息。二是公开“七五”普法清单。三是按规定进行政策解读。当前我市群众、特别是村民对植物检疫的问题日益关注,为此,我局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林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政策解读》,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四是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今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我局收到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网上信访或来访反映信访事项共48批次,104人。其中收到群众来电1件,来信12件,网上信访4件,来访33件;共受理或转交办信访件22件,已办结21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阶段。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广东省林业厅转办信访案5宗、清远市信访局转交办信访件6宗;市长信箱转办信访案4件、12345热线转办信访案1件,其中重复信访件8件。

   2019年全市办理林权争议行政复议案件48宗,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47宗,行政诉讼二审案件34宗;办理清远市清新区和英德市跨县级行政区域林权争议调处案件一宗。

    六、全面提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及市普法办的号召,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清远”及“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干部职工等各类人员的学法用法和考试考核制度。

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普法考试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普法学习教育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全年学法时间80小时以上,参学合格率达到100%。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登录“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学习有关知识,全员通过考核。我局印制了一万多份《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信访条例》宣传手册派发给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同时,统一订购了《法制日报》和《法治内参》、《长安》等普法书籍用于我局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8月中旬,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五法”同普活动。12月4日,我局由林政科牵头,组织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和山林纠纷调处部门参加了2019年清远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活动当天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广大市民派发了宣传单张、海报、小册子2000多份。

   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设,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我市2019年法治广东(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相关要求,我局于12月6日上午,联合市民政局举办了一期“2019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特邀清远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的唐刚毅科长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科的陈庆锋科长前来授课,讲授内容主要包括: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导读;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四、2019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办法与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本次培训,对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内外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集体审议等方面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工作促进作用。

   我市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为目的,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普及森林防火扑火知识为突破口,创造性、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群防群治,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一)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清远市林业局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林政科承担市我局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对我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林业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纳入全市林业工作规划。

    八、存在问题

2019年,虽然我局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林业行政许可“重审批、轻监管”问题依然存在;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方面的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等等。

    九、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加大林业普法和执法力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清远市林业局

                                 2019年1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

清远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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