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清林护许准〔2019〕31号 | ||
行政许可决定书名称 | 关于同意清远汇利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展演利用猕猴等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潘*娣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441802****97794F | ||
许可内容 | 同意安徽省宿州市马园区宝龙驯兽表演团于2019年12月19至12月25日在清远市清城区东湖路1号,锦绣清城购物广场西门外广场利用安徽省宿州市马园区宝龙驯兽表演团利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学名: Macaca mulatta)2只、非洲狮(学名: Panthera leo) 1只、黑熊(学名: Selenarctos thibetanus) 1只进行表演,为期7天,逾期无效。 | ||
许可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
许可有效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