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精神,全面推进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现将该工作细则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pdf
清远市林业局
2025年1月10日